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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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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協議」開創兩岸關係新局面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20]

邵宗海 澳門理工學院客座教授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十七大政治報告中提出「和平協議」一詞,引起兩岸與國際社會極大的回響,認為這句話具有創意,可以締造兩岸關係的榮景。

和平協議是大陸對台政策的延續和發展

 不過,仔細檢閱過去中共重大文件與聲明,雖然「和平協議」一詞從未出現,但不代表這項名詞的精神沒有存在。我們試以1995年「江八點」與1997年「十五大政治報告」為例,當時的文字已經出現這樣的觀點與精神:「作為第一步,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原則下,正式就兩岸敵對狀態的終止,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這裡所說的「兩岸敵對狀態的終止」,就北京立場而言,是指1949年以來兩岸仍處於內戰與分治的狀態,應當結束。而處理的「程序」,則是指經過雙方指派的官方代表,在透過談判的程序,來達成一個「具有結束內戰意義,並開創兩岸和平局面」的結果,而這個「結果」,就是北京文字上所用的「協議」一詞。這個名詞並且極具中性,與「協定」與「條約」等詞來比較,可避免兩岸是以「國與國」之間的基礎所簽署下的共識文件之困擾。

 如果當時所建議的「協議」,是以「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為主題,當然也就兼具「和平」採用的意義,把它稱作是一項「和平協議」也並不為過。所以這就是作者之所以說,它是舊酒的含意所在。

 更何況,2005年4月與5月,在胡錦濤分別會晤國民黨與親民黨領導人連戰與宋楚瑜時,雙方「連胡新聞公報」與「宋胡會談公報」的文件裡,已經出現了「達成和平協議」的字眼,這表示「和平協議」一詞並非在十七大才首度使用。

推動兩岸關係朝和平方向邁進

 但是,「和平協議」在十七大政治報告中正式出現,外界不能只以「新瓶舊酒」的角度來觀察。配合兩岸與國際目前的情勢,可能尚要賦予新的政治意義:

 第一:「和平協議」一詞正式載進十七大政治報告官方文件,當然是眾所了解的重要性與政治意義。不過,這也代表了北京對台政策在今後五年裡,將遵循這項名詞所宣示的意義與軌跡來運作。

 第二:胡錦濤在提出「和平協議」時,文稿中的前後連帶及相關的文字應必須全部提及,才能凸顯這個名詞的真正含義。胡錦濤說「我們鄭重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係與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在這裡,如同「江八點」與「十五大政治報告」中所提,兩岸自1949年以來所存在的內戰狀態,胡認為必須先行透過「協商」程序予以結束。但是締造的成果則已不是當時「協議」一詞所呈現出來的單純意義,而是一個具有正式性質的「和平協議」,這當然可以用來昭示國際社會,是一份「兩岸締造共識的正式文件」,會比「協議」一詞更具效力。然後,在「和平協議」之後,兩岸彼此之間的定位,或是台灣的政治定位,就得以構建。並且就因為如此的發展過程,兩岸進而就能開創和平局面。這就是作者在前面所說「和平協議」所呈現的意義,恐怕不僅只是「新瓶舊酒」而已。更進一步的是,兩岸和平的遠景可由正式文件給予背書,而多年來兩岸政治定位的問題,是不是台北所說的「矮化」或「地方化」,也將在「和平協議」正式簽署之後完全明朗。

 第三:這也是這次十七大政治報告中的最大特色,「和平協議」是胡錦濤自行首度提出,代表了在他掌握政權的五年內,會全力以赴的將它兌現。這個用詞也無異告知台灣與國際社會,只要台北不挑戰反分裂法的紅線,兩岸關係的推展一定是朝著「和平發展」的方向邁進。(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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