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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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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廊:娛樂時代的職業粉絲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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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青春?熱情?還是職業?

東方爾

 相信不少人都曾在屏幕上見過這樣的場景,一群青春過剩、熱情過剩、時間過剩的年輕人身著統一服裝,或手舉熒光棒狂擺,或張開大嘴聲嘶力竭的吶喊加油…… 這就是時下最能吸引大眾注意力,最為「明星」們所重視的「職業粉絲」。

 職業粉絲是一群為製造明星而哭泣、歡笑的人。它的出現乃是產生於時下流行於電視屏幕上的各種「選秀」活動,而它的迅速發展及壯大,成為娛樂業中不可輕視的一股「勢力」則應歸功於眼下這個「娛樂至死」的時代所造就的娛樂受眾傻瓜化潮流。

 在 過去,無論是粉絲自己還是關注粉絲的人,對於粉絲的存在大都「認識」在追星、忘我一族等特徵上,可是,自從明星選秀節目全面催生了「明星」人氣指數這一新興的造星方式之後,粉絲,在一個夜晚之間,就從過去的「無私」「忘我」的追星族,變成了一種「有償」「有意」且分工明確的職業啦啦隊。

職業粉絲 人氣造星

 「嗓子嘶啞60元,淚流滿面100元,昏倒一次200元,如果選手晉級將會有獎金」,這是流行於職業粉絲圈子的「時價」。而對於職業粉絲來說,每參加一次為明星造勢的活動,可以拿50元報酬,活動多的時候,一個月下來能收入2000元,這已是圈內公開的秘密。

 由此可見,職業粉絲團已經達到了「明星經紀公司」的水平,絕不是一句虛言。「現代粉絲造星的能量真不能小看」。這是不少資深的娛記們看著一個個「未來星」帶著自己的粉絲團南征北戰在各式各樣的「娛樂舞台」上之後,所生發出來的感歎,粉絲團所到之處,造勢用的彩綢、標板和專門用「過生日」的名義來炒作的生日蛋糕應有盡有。而在各種各樣的娛樂舞台下面,似曾相識的「職業粉絲」更是為了製造「明星」的人氣,用盡了各種手段。

 粉絲的職業化帶來了粉絲的商業等級化,按行規,最普通的「職粉」,指的是那些專門在台下舉著海報狂喊明星的名字,狂搖熒光棒的人。中等的職粉的造星任務則是為想當明星的選手們製作個人網頁,到熱鬧網站發各種各樣的帖子,擴大「明星」的影響力和影響面。而更高一級的策劃級職粉,所從事的「追星」工作,則是為「打造明星」寫追捧文章、寫書、出書等。

扎堆起哄 主導藝術

 前一天還是「我型我秀」的粉絲,第二天就成了「好男兒」「飯」(fans的諧音)。在內地,這種為各類「造星公司」「娛樂公司」所僱用的職粉到底有多少?這個問題不僅對於筆者,就算是對於那些個僱用職粉、炮製職粉、利用職粉的人來說,恐怕永遠都不會有答案。

 「我們不會洩露明星的名字,也不會洩露關於他們的隱私」。這是職粉們共同遵守的「賺錢道德」,然而,職粉的存在與造星的方式是不是也一樣如此道德呢?

 最早的「職粉」出現在「超女」的比賽中,據業內人士透露,曾有一位超女一開始人氣一直「高不起來」,在進總決賽時,她僱用了一個職業粉絲操作,為她製造新聞發佈新聞,果然她很快就有了不錯的人氣。

 是啊,在這個「一夜成名」等同於一夜暴富的年代,在這個不管一個人的藝術潛質到底有多少,不管一個人的藝術水準到底有多高,離開了炒作就別想成名,離開了造勢就等同於從此默默無聞的「娛樂時代」,投資「職粉」僱用「職粉」炒作造勢,比過去「出名靠包裝,靠花錢購買短信」顯然要廉價得多,快速得多,也有效得多。

 有人據此得出一個結論:當前的娛樂市場已進入以粉絲為主導的時代。

 此話聽起來就讓人覺得有一股濃濃的陰謀的味道。

 傻瓜化的娛樂方式造就了大眾傻瓜似的娛樂快感需求,也造就了「一個章子怡能抵一萬個孔子」的娛樂怪胎。在這個時代裡,真正的藝術大師是很難成名的。而傻瓜化的娛樂所造就出來的「傻瓜化」藝術欣賞水平,更是需要我們的娛樂舞台要有一批以取悅觀眾為最高藝術理想的明星。

 從人的本性上來說,娛樂的需求是一種本能的需求,而最能夠滿足這種「人性」本能需求的方式,莫過於跟在眾人的後面「扎堆」、「起哄」,事實證明,越多人為之流淚的人和事就越能感動人。如果人群中有那麼一位對於大家都喜歡的某一件事、某一個人持有不同的看法,他不但得不到「快樂」,相反,肯定會被人不屑的「白眼和口水」所淹沒。

 職業粉絲的出現正是抓入了人性的軟肋,利用了大眾的盲從這一缺陷,讓大眾失去了對於娛樂、對於藝術、對於明星的最基本判斷,而陷入「人氣」的陷阱中,人云亦云。

商業星托 娛樂圈錢

 有人推算,一個五百人左右的粉絲團,一年左右所需的費用在五六萬元左右。

 「只要為偶像購買200個Q幣,便可以加入我們的後援團。」這是一位某超女的職粉在網上為偶像賣力吆喝的宣傳口號。

 相信任誰讀過這樣的句子後都會得出一個結論:賺錢正在成為職粉們支持偶像的目的。

 明星或製造明星的公司出錢,職粉們追星、托星賺錢,二者看起來各得其所。可是,在這場商業與娛樂合謀製造的「圈錢」遊戲中,真正被「合謀」被「托」掉的是什麼呢?

 首先被「合謀」「托」掉的是我們這個時代純潔的娛樂精神,它使明星和想成為明星的人,走上靠出錢成名地捷徑之後,不再願為藝術的精益求精奉獻勞動。同時也壓制了大量真正有藝術潛質和一直默默地為追求藝術理想付出辛勤勞動的「藝人」,讓一整個時代的娛樂藝術水準步入退化的死胡同。

 其次,人氣成為假象和欺騙的代名詞。職業粉絲在欺騙了媒體,欺騙了公眾的眼睛的同時,也欺騙了藝術人才選拔的公平和公正,突破了娛樂藝術的道德底線,致使娛樂更加「金錢化」、「潛規則化」。

 再其次,誰能興奮到失聲痛哭,幾百塊錢就是她的了。只需在電腦前為自己服務的「偶像」敲敲鍵盤、動動鼠標,隨著一篇篇熱帖、博客文章和網頁的「炮製」出籠,就能得到一筆筆數額不菲的金錢。這樣的行為是和社會上備受譴責的「醫托」、「婚托」並沒有兩樣的「星托」行為。當「星托」組成的灌水團隊喧囂在內地各大中城市的娛樂舞台下面,日夜守在電腦前,為僱主肉麻吹捧、打擊對手不擇手段的行為,絕不僅灌出了娛樂受眾的傻瓜化,而且還將成為一種21世紀的「文化公害」。比如說,如今氾濫在讀書界、出版界等其他文化領域的點擊率、暢銷排行率崇拜現象,就已經在有意無意之間製造另一種商業與文化合謀「拿錢賺吆喝」的文化現象。

 這種文化現象的蔓延造就了什麼,傷害了什麼,相信天下明眼人都能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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