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11月8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社評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強制責任保險 關鍵在有效執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08]

立法會昨日通過建築物管理規例,規定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必須購買保額不少於一千萬元的第三者責任保險,但大廈僭建物不列入承保範圍,預計規例於09年實施。立法強制大廈法團購買責任保險,不僅可以保障業主及途人的權益,更有助提高樓宇管理質素,改善樓宇保養維修,值得支持。然而,強制大廈法團購買責任保險立法不難,有效執行卻不容易。關鍵是保險公司不願意為樓齡大、缺乏維修的樓宇承保。當局在推動保險業界參與承保的同時,更應加快強制驗樓立法的進度,並加強清拆僭建物,以提升樓宇質素,增強保險業界的信心。

這次立法主要是源於04年香港仔添喜大廈的簷篷塌下意外,造成一死十多人受傷的奪命慘劇。由於添喜大廈當時沒有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以致業主要分擔千多萬的巨額賠償,平均每戶要承擔十八萬元,造成沉重的財政壓力。新法例正是為保障業主的權益,減低業主及法團所承擔的意外風險。同時,由於新法例規定所有樓宇要強制購買責任保險,而責任保險需要由法團統一購買,因此將促使一些未組織法團的大廈要盡快成立法團,有助推動業主關注大廈的維修等事務。這對於改善大廈管理,有正面的影響。

為保證新規例能有效執行,確保有足夠的保險公司為樓宇承保是關鍵。現時本港有一萬三千幢三十年以上的高齡大廈,不少分佈在旺角、灣仔等市區。這些大廈多已日久失修,衛生環境欠佳。對於這些樓齡大、缺乏維修的樓宇,保險公司未必樂意提供承保。當局應通過強制驗樓等措施,提升樓宇質素,令保險業界放心。同時,確有不少舊樓維修困難,不符成本效益,始終要通過舊區的重建才可徹底解決樓宇安全問題。政府應結合商界和民間的力量,加快這類舊區的重建進度。

還須看到的是,香港舊樓僭建物處處,隨時可能造成嚴重傷亡意外。新規例並沒有將僭建物列入承保範圍,顯然是不希望將這些僭建物合法化,而且很多保險公司根本不願意為僭建物承保。這種做法雖然合情合理,但僭建物之存在卻不容忽視。一直以來,屋宇署清拆僭建物不力為人詬病。當局應加大清拆僭建物力度,加強巡察,對違例業主提出起訴,以提升樓宇質素,保障市民安全。(文匯社評)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社評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