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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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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釣泥(魚+孟)」也應合法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13]

曾淵滄博士 香港城市大學MBA課程主任

 交通諮詢委員會正在諮詢公眾有關的士收費及服務的意見,一般焦點都放在長途車資打折扣是否該合法化、全面化。基本上,我是支持長途車資打折扣合法化,這是早已普遍存在,是當局置之不理的事。

 目前香港的法律是:長途的士打折理論上不犯法,如果是乘客主動要求的話。相反的,如果是的士司機主動兜客,主動打折,就是非法,司機要受罰。除此之外,另一項也早已普遍存在,法律上也很含糊、需要立法將其合法化的普遍現象,就是俗稱「釣泥魚孟」的行為。

業界提高競爭力的自發行為

 所謂「釣泥魚孟」即的士經營得像小巴一樣,的士司機分別接載互不認識的個別乘客到差不多同一地點,然後向每一名乘客分別收費。一般上,這種行為也只發生在長途乘客上,因為的士司機可以分別兜4名至5名乘客。因此,收費也比一般的長途的士打的折扣還多,也很受乘客歡迎。

 為什麼的士司機願意一個個乘客收費?說穿了還是競爭的問題,還是的士車資的設計不合理所致。

 的士車資按距離收費,不論遠近,同樣的距離就收同樣的費用,每走一個固定的里段就跳錶一次,每次跳錶的銀碼是一樣的,這麼一來,長途的士的競爭力就很低,因為其他公共交通工具都有很大的長途折扣。的士司機為了與地鐵、巴士競爭就自己自發地提供優惠、提供長距離折扣、提供「釣泥魚孟」的收費模式,是你情我願,是自由市場自然形成的典範。為什麼不乾脆將之合法化?

 「釣泥魚孟」是一種經濟效率最高的公共交通運作。「釣泥魚孟」是多名乘客共用資源,可以減少在路上跑的的士數量,可以緩和的士增加的速度。的士越多,汽油消耗量越大;的士越多,交通越阻塞;的士越多,市區空氣越污染……因此,不論是從環保、從經濟的角度來看,「釣泥魚孟」都是值得提倡的經營行為。

受到乘客與司機的歡迎

 從的士司機的利益來看,「釣泥魚孟」總好過空車到處兜客。「釣泥魚孟」漸漸增加對的士的需求,平日不乘的士的乘客因為「釣泥魚孟」的收費便宜,一般僅比小巴貴一點點,方便實惠,也同樣受乘客歡迎。一項同時受司機與乘客歡迎的的士經營模式竟然不算合法,這也是很不合理的。

 如果「釣泥魚孟」合法化,更可以在的士車頂設計不同顏色的燈號,讓乘客知道這是按人收費的的士,方便大家,的士司機也可以像小巴一樣,在車前窗口上貼上一個目的地與價格牌,讓乘客知道前往的目的地與價格。(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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