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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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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亂裝白光燈 可釘牌囚半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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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委會提醒車主,違法安裝白光燈可被吊銷車牌。本報記者高仲明 攝

 【本報訊】(記者 李見安)白光車頭燈已成時下汽車的潮流熱選,惟刺眼強光可影響其他駕駛者視線,容易釀成交通意外。運輸署今年首9個月,收到136宗市民投訴其他車輛車頭燈光過強,同時有152輛私家車於年檢時因白光車頭燈不合規格而要覆檢。消委會強調,不應違法安裝白光燈,除可被吊銷車牌外,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何沛謙表示,越來越多車輛違法安裝白光燈,運輸署於04至06年間共有374輛汽車因「懷疑頭燈角度偏差」而被召回作檢驗,於今年首9個月共有152輛私家車於年檢時因白光車頭燈不合規格而要覆檢,單計9月份已有57輛;同時,署方亦收到136宗市民投訴其他車輛車頭燈光過強。而警方在今年3月至9月間,一共發出20張維修令,勒令車主更換不合規格的白光燈。

今年首9月收136宗投訴

 他指出,目前市面有HID燈及可發出高亮度白光的燈絲燈泡的兩種白光燈,均須得到運輸署批准才可安裝成車頭燈,否則可被吊銷牌照,最高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至於保險方面,倘車主沒有向保險公司申報車頭燈曾經改裝,車主遇事時取保險賠償的權利可受影響,甚至不獲賠償。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昨在立法會上說,署方在接獲有關車輛裝設強力白光車頭燈的投訴後,並能夠跟進的情況下,便會安排有關車輛接受檢驗,她強調經改裝的白光車頭燈在構造上並不符合法例規定,警方會加強巡查及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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