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11月16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要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5%加料扮新鮮 假鮮肉可致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16]
放大圖片

 ■不法商販趁鮮肉漲價之機,將冰鮮肉類添加二氧化硫,冒充鮮肉圖利。一般肉類很難辨別,只有靠政府加強抽查。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李見安)鮮肉價格持續上升,加重荷包負擔之餘,市民還要面對吃下防腐肉類的風險。食物安全中心最近抽查發現,近5%的牛肉、豬肉及羊肉含有禁用防腐劑「二氧化硫」,最高含量達百萬分之3300,中心會考慮檢控檔主。無色無味的二氧化硫難以單憑肉眼分辨,攝取後可致氣管過敏、不停咳嗽,長期攝取會致癌。業界估計,肉價上漲供應卻減少,不法商人疑將冰鮮豬肉加上「二氧化硫」,令其色澤更鮮,以充當新鮮肉類。

而有被點名的肉檔的職員則否認曾使用防腐劑「二氧化硫」,指肉類是經供應商入貨,事件亦正在了解。

過敏者或引致氣喘噁心

 食物安全中心於今年7月至10月期間,抽取了321個肉類樣本化驗,有15個樣本被驗出含有二氧化硫,包括11個牛肉、3個豬肉及1個羊肉樣本,含量由百萬分之23至3,300不等;餘下的306個樣本則沒有驗出二氧化硫,包括187個豬肉、107個牛肉及12個羊肉樣本。

 中心發言人表示,今次檢測的肉類樣本的二氧化硫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影響身體健康,而且二氧化硫可溶於水,大部分會在煮食的過程中流失,但對於個別對這種防腐劑有過敏反應的人,可能會引致氣喘、頭痛或噁心等症狀。

定罪可罰5萬囚半年

 發言人強調,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售賣含有防腐劑的新鮮及冷藏肉類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現時中心正跟進事件,包括再抽取樣本作化驗及向有關販商發出警告信,倘有足夠證據,會考慮提出檢控。

 發言人提醒業界,不應在新鮮或冷藏肉類使用防腐劑,亦須遵守有關法例規定,而市民應向可靠的販商購買肉類。

防腐劑長期攝取會致癌

 中文大學食物安全及藥品研究中心主任陳恩強表示,部分對二氧化硫敏感的市民,食用含二氧化硫的肉類後可致氣管過敏、不停咳嗽,更可令哮喘患者病發,長期攝取會致癌,「二氧化硫可引致過敏反應,特別是哮喘或者氣管敏感的人士。」他說,二氧化硫的作用是防腐,已過期的肉類加入二氧化硫後,外表看似新鮮,但肉質已經變質,吃後影響身體健康。

 他強調,二氧化硫是無色無味,一般市民難以分辨肉類中有否加入,唯有靠有關當局加緊例行抽查,以確保食物安全。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