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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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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起弱勢社群的生存希望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12]

18歲青年黃葵香獨力支撐家庭,疑無力償還多領的綜援金和債務,看不到生存希望而上吊自殺,悲劇震動社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日對事件表示難過,指社署是有機制與受助人討論如何退還多領的款項,並表示會深入了解事件並跟進死者家人的需要。

政府和社會都應從這宗悲劇吸取教訓。政府應靈活處理綜援個案,適當放寬綜援的豁免計算工作入息金額,鼓勵綜援人士尋找工作,改善生活。社署有必要為弱勢社群提供更細緻的照顧和協助,避免因經濟困境而輕生的悲劇重演。社會更不應歧視和排斥弱勢社群,應同情關懷,伸出援手。政府和社會都應為弱勢社群提供生存的希望和實質關懷。

黃葵香父親早逝、母親智障、妹妹年幼,完全可以依賴政府的照顧來維持生活。但他在5年前僅13歲讀中一時,已開始曠課打工幫補家計,中三更輟學入廚學藝,希望將來開麵檔自立養家。但按照目前社署的規定,綜援受助人月入4200元或以上豁免計算工作入息最高金額只有2500元。黃葵香平均月入7000元,但無申報工作,多領了2萬元綜援,需要分20期攤還多領款項,他感到債務重重、前路茫茫,最終走上不歸路。事實上,領綜援人士外出打工收入一般較低,而交通費、膳食費、服裝費等開支不菲。社署的有關規定,嚴重打擊綜援人士尋找工作的意慾,早已為人詬病。政府應考慮提高綜援豁免計算工作入息金額,令綜援受助人增加工作積極性,早日脫離綜援網。

葵香因智障母親遭公屋鄰居歧視,要求調遷不果,埋下悲劇因由。若公屋鄰居有多一點同情心,若社署能與房署協調調遷問題,年僅十八歲的黃葵香就無須租住市區單位,捱比公屋租金高數倍的貴租,以致舉債度日。公屋鄰居歧視弱勢家庭而導致悲劇發生,值得整個社會反思。社署非但沒有體諒黃葵香一家的困境,相反還要催逼繳還多發的綜援金,顯得處事官僚和僵化,欠缺人情味,也值得檢討。

黃葵香的悲劇已引起社會的同情和關注,有心人士及機構已成立基金,以協助其智障母親及妹妹,並爭取兩母女重返公屋居住。香港還有不少類似黃葵香的貧困家庭,他們亟需政府及各界的善長仁翁施以援手,幫他們渡過難關,重拾對人生的信心和希望。(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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