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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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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空氣污染須各界配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1-08]

陸恭蕙 思匯政策研究所行政總監

 我們知道香港的空氣污染嚴重。空氣污染損害市民健康並破壞草木、泥土、食水和建築物。我們擁有個別地區的詳細資料,明白交通污染對港人健康的損害,以及為整個社會帶來的代價。本港多項研究估計,單單是與交通運輸污染有關的疾病,每年的成本便高達17億港元。我們也知道香港空氣污染的主要本地和區域源頭。雖然這個範疇非常複雜,需要繼續研究和學習的地方很多,但我們所擁有的知識,已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穩固的基礎,作出適當的行動。

污染問題的源頭

 香港擁有金錢、專業知識和所需的法律和行政架構,可以進一步減少本地的污染源頭(一年中有大約一半的日子影響著香港的空氣質素)的排放量。2007至2008年的《政府財政預算案》顯示,香港特區政府擁有大量財政資源;若港府認為空氣污染是個重要問題,便應該運用這些資源去解決問題。環保署及本港多個研究機構擁有多位非常卓越的科學家,他們在量度空氣質素和分析數據上累積了很多專業知識。由於香港缺乏司法管轄權和有關廣東省的可靠資料,跨境污染的問題因而較難處理;但自從回歸以來,兩地合作已日漸加強。

解決問題的能力

 我們的經濟價值、社會價值和政治價值互相對抗,無可避免地妨礙或限制了政府可以採用的空氣質素管理政策。在決策過程中,究竟基於甚麼價值或經濟考慮,政府一直都沒有明確指出,社會上也沒有獨立討論。若這些價值沒有經過公開討論,自然難有共識,政府便可以一直堅稱,與經濟增長、廉宜電力和運輸業利潤相比,處理香港污染問題的優次較低。

缺乏整體空氣管理策略

 管理空氣質素的職務,現時由環保署負責。與此同時,影響整體空氣質素的決策,卻由多個政府部門制訂,包括:規劃署、庫務局、運輸署、路政署、經濟發展及勞工局、海事處和香港機場管理局。到目前為止,環保署無法影響或參與所有的決策,它在解決空氣質素問題方面的權力因而有所限制。雖然其他政府部門偶爾會在言語上推廣環保,但他們在決定建築物的密度和規劃,以至新建道路的走線,又或對更環保和可持續運輸模式的支援方面,卻與改善空氣質素的長遠政策背道而馳。若政府缺乏綜合的空氣政策,環保署的主要工作便只能限於末端處理;而其他相關部門卻不經意地製造更多污染問題,又或由於某些決策減低了污染物的消散能力,因而增加了部分污染問題的嚴重性。再者,香港政府部門之間溝通不足,對於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協調回應的政策,事實證明是難以實行的。

 要有效解決空氣污染問題,改善政府部門之間橫向的政策整合工作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步驟。為了讓空氣污染問題在環保署以外的政府部門中受到關注,香港的空氣管理策略必需制訂統領各部門的目標和政策路向。早前,行政長官決定把環境事務與運輸及工務事務分開,建議設立新的環境局,專責處理與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和能源有關的政策。這個新的安排可能有助解決上述的部分困難,改善香港的環境決策。「持續發展組」最近列舉了空氣質素策略的可行方案,並進行公眾諮詢;但要成功實行最終的建議方案,還須得到跨部門的全力支持。(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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