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食油業協會日前表示,春節前後食油可能加價,建議市民預早入貨。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商戶靠嚇,發放不實消息令市民上當,但原來市民只可以怪自己盲從,法律卻不會規管商戶靠嚇的做法。有律師表示,法律上商人以「放風」的宣傳伎倆刺激銷量,並不構成罪行,現時亦沒有任何一條法例能將發放不實消息的商人入罪;至於民事訴訟亦不可行,因為在發放消息的過程,只屬賣方單方面「放風」,但不受任何合約規管,法律上沒有人有身份提出申訴,除非發放消息者事先與他人簽訂合約,而發放的消息有損對方利益。至於失實陳述的罪名只針對貨不對辦,故是次事件不能構成失實陳述。
放風稱提價 售樓有先例
律師又指,「放風」之宣傳手法,其實司空見慣,一如發展商售樓事先會表明稍後將會提價,又或是封盤等,以吸引買家盡快決定,手法百分百相同,消費者要保障權益,只有自己小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