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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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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商成本增 或轉嫁消費者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1-15]

 【本報訊】香港通訊業人員協會主席陳榮禮表示,電訊管理局向營辦商發配電話號碼,一般是組群式的發配,例如以「288×××××」字頭為首的電話號碼,全數批給同一位營辦商,因此倘若要營辦商交出組群內未被使用的號碼,可能增加營辦商的工作量。

 陳榮禮又指,組群式的發配中,不時會出現「靚」號碼,不排除營辦商會留起來,吸引客戶光顧。對於電訊管理局指出,現時營辦商只使用少於6成獲配號碼,即有4成只是保存下來,沒有使用。

 他指,倘若餘下4成的電話號碼,要由營辦商負擔每年3元牌費,會造成很大成本壓力,「相信營辦商會慎重考慮會否退還號碼。」

 九倉財務及行政副總裁莫惠文表示,現時客戶申請新電話號碼增長速度已減慢,倘若每個電話號碼每年收3元牌費,會增加電訊商成本,最終或會轉嫁給消費者,「牌費可能增加7至8成,是很高的增幅,結果會否轉嫁消費者,要看市場實際情況,倘市場競爭激烈,為留住客戶,公司會自己出一部分。」

會否轉嫁 視市場而定

 電訊盈科表示,有些號碼是整個組群編配給同一客戶,即使組群內有部分號碼未被使用,也不可以把整個號碼組群退回給電訊管理局,倘當局要求電訊商就持有電話號碼繳交牌費,會增加營運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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