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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9日,掛P牌電單車失事人仰車翻,鐵騎士受傷。
本報記者 陳倩筠
「馬路如虎口」,近月就有多宗交通意外,導致人命傷亡。當中包括一名新牌司機駕駛時懷疑撞石壆令車身斷開,一名乘客被拋出車外斃命,司機亦證實死亡,前座女乘客雖然保住性命,但亦告受重傷。鑑於電單車00年10月推行「P牌」頗有成效,當局建議將「P牌」推廣及私家車及輕型貨車,並建議修訂酒後駕駛的刑罰。不過,P牌或增加刑罰是否減低車禍的重要關鍵呢?
當局去年底提出建議,將電單車暫准駕駛執照(俗稱P牌)的措施,擴展至私家車及輕型貨車。所謂「P牌」即是「牌齡」不足1年的電單車司機,需要在電單車車身掛上「P」字以作為識別,而「P牌」駕駛者亦有速度的限制,此計劃於2000年10月實施。
私車新牌司機 每千人7宗意外
根據資料顯示,計劃實施以來,新牌電單車司機意外率由之前的平均每年7.2%減至4.7%,減幅達3成半,成效顯著。而運輸署的統計指,以「牌齡」一年為分界線,現時每年新牌私家車司機涉及意外的數字,是每千人有接近7宗,雖然比電單車意外低,但數字卻是其他私家車司機意外率的雙倍;輕型貨車新牌司機的意外率,亦較經驗豐富的輕型司機高逾7成。
有電單車P牌走法律罅
7年前,電單車推出P牌計劃,不少人都怕「瘀」,擔心給人知道自己是「新牌仔」後非常反感,更有人趕著坐尾班車盡快考牌。有取得牌照的新牌司機為免P牌上身,走法律罅,於取牌1年後才買車,避免掛著P牌通街走。不過更多的卻是年輕新牌司機好逞威風,以為成功考牌便代表駕駛技巧了得,參與非法賽車,引致意外發生。
P牌制度 助提高警惕
有資深司機表示,新牌司機不熟悉路面情況,技術又未到家,應變能力亦相對較弱,部分有自知之明的新牌仔,成功考得牌照後還得找教車師傅額外補鐘,彌補不足之餘,亦藉此豐富路面駕駛經驗。他認為,P牌制度有如「試用期」一樣,有助新牌司機提高警惕,加上法例規定P牌駕駛者車速不可超過每小時70公里及禁止使用高速公路快線,均有助減少意外發生。「其他司機看到P牌車輛,往往會較為小心忍讓,例如切線時會預留較大空間,讓新牌司機較易適應。」他認為,P牌對新駕駛者而言百利而無一害。
英國12年前實施 為期2年
事實上,不少國家都有類似私家車P牌的制度,其中英國早在12年前已經開始實施,P牌為期達2年,其間涉及交通違例被扣滿分者,可被吊銷牌照,要重考筆試和路試及格,才可以重新獲得P牌,重新計算日期;至於在紐西蘭,學車半年考試過關後,只能夠獲發「有限制的牌照」,日間可以自己單獨駕車,晚10朝5卻必須有豐富駕駛經驗者在旁督導,而且載客也有限制,只能包括配偶和子女等,如此為期半年至1年半不等,再考試過關,才能夠獲發正式執照;澳大利亞的一些州就規定,初獲駕駛執照的司機,要先領取紅色P1版(即實習牌照),懸掛並保持良好驚駛紀錄1年後,才可領取第二階段為期3年的綠色P2牌照,過關後才能申請正式的駕駛執照。對比這些國家,本港政府提出的私家車和輕型貨車P牌制度,並不嚴苛。
去年建議修訂酒後駕駛刑罰
當局去年亦建議修訂酒後駕駛刑罰,以減低交通意外發生,當中包括首次觸犯者最高罰款為2.5萬元及監禁3年,以及停牌3個月,而警方毋須合理懷疑,便有權在路邊以隨機抽樣的方式,要求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局方表示,警方將制定行政程序及指引,包括測試地點和時間,並需要有督導人員在場,以防止有人濫權,而警方亦會引入新的測試儀器,令整個測試過程縮短至2、3秒,相信不會對司機帶來太大的不便,亦不會阻礙公眾,及引致交通擠塞。
議員均批評懲罰太輕
對於當局提出的罰則,不少立法議員均批評懲罰太輕,其中王國興認為,「酒後駕駛的駕駛態度真的很惡劣,對自己及對他人的生命安全,是不負責任的。」這正好點出交通意外發生的因由與駕駛態度。正確的駕駛態度要求駕駛者具備優良的技術,了解車輛的性能和懂得以正確態度與其他道路使用者溝通及和諧共處。作為一個有理性、有自信的駕駛者,必須全面了解有關交通法則,能夠正確地使用道路,並時刻保持自我約束,克己守法地駕駛車輛,禮讓行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在駕駛過程中,能洞悉路面潛在的危險,隨機化解,有系統地操控車輛,避免發生意外。雖然運輸署2002年9月推行駕駛改進計劃,希望加深駕駛人士了解自己的駕駛態度及行為,但這些改進計劃,是否真的能改變駕駛者的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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