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永堅
Judy因經濟問題要自英國讀書回港,就一直困在家裡,不肯見朋友親戚,亦不找工作或繼續學業,只待在自己房間不沖涼又不出門,接著開始懷疑有人落毒害她甚至把她殺死,她媽媽曾經送她進醫院,精神狀況評定顯示,她患的是精神分裂症。但始終只能住院幾星期又要出來,因她的情況不算嚴重,但她又不肯吃藥,所以病一直沒有好過來。
後來,Judy仍然堅持自己一個人住,在家附近租了個地方給她住。她懷疑母親監視她的行為,給她裝了竊聽器,雖然她並不能證實。她妄想媽媽把她的裸照放互聯網上(但是媽媽連上網都不懂),並聲稱有人悄悄告訴她並不是她父母生的,現在連媽媽都不肯認,只叫她X小姐,還好她會認爸爸,因為只有他可以支付日常的生活費。
精神分裂症是一種重性精神病,影響腦部高層次功能,導致不正常的思想、感覺、情緒及行為。男女患病比率大致相同。首次發病通常在十八歲至三十五歲之間。
病徵包括:一、幻覺:主要是錯誤,不真實但相當逼真的官感,例如幻聽(四周無人但聽到有人跟他說話);幻像(看到牆壁後面的情況)等。二、妄想:錯誤,不尋常,沒有根據,不能以邏輯常理糾正和動搖的信念,例如有被迫害的想法;覺得思想行為被他人所控制。三、思想紊亂:失去清晰的思考能力,思維缺乏連貫性和邏輯性,以致病者會語無倫次或突然不言不語。四、意志力受損:病者喪失對一般事物應有(包括個人衛生及基本自理)的興趣,失去以前應有的衝勁,勤力及意志。五、失去適當表達,抒發及體驗情感的能力:例如某些病者不能體會別人的感受,因而在別人悲哀時發笑。六、退縮和封閉:病者可能變得愈來愈孤獨,與他人疏離。七、情緒劇變和波動:不能控制自己的情感,情緒起伏不定。
藥物治療是最有效,抗精神病藥可以幫助病者停止幻覺,妄想等現象,和減低焦慮及不安的情緒,使病者重獲清晰思想,逐步重投現實生活中。當病況好轉後,藥物治療並有預防復發或防止病情惡化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