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基舜
「及時雨」宋江急急忙忙返抵閻家,上樓一看,搭在床頭的招文袋不見了,內心自慌,只好忍著昨夜被婆惜冷落,「尖頭倒腳」而睡的氣,伸手搖面牆而睡的婆惜,央她看在往日照顧之情,歸還公文袋。
婆惜卻假裝睡著,沒有理睬。宋江又再搖下婆惜,叫她無須生氣,明日自當會賠個不是。這時,婆惜才假裝被吵醒,明知故問道:「老娘正睡哩!是誰攪我?」
這個「攪」字,明代已普遍使用,現今廣府話仍經常沿用,普通話卻很少講了。
宋江身為押司,何曾受過歌妓的氣。婆惜明知故問,但為了晁蓋的信,也只好說:「你情知是我,假做甚麼?」
這時,婆惜才扭過身道:「黑三,你說甚麼?」
當初宋江照顧婆惜時,既為置家,亦替她打扮得穿金戴銀,穿著綾羅綢緞,縱不尊稱「三爺」,也叫「押司」。現在搭上張三,加上有宋江「痛腳」在手,更為囂張,便直呼「黑三」。僅此稱謂的改變,足見《水滸傳》在對話中,表達人物心態十分有深度。
宋江對婆惜直呼自己「黑三」,不以為忤,仍低聲下氣,只求取回這信。但婆惜反說宋江沒有親手交給她,「卻來問我討?」宋江說招文袋掛在床頭,又沒有人來過,而且與婆惜昨晚和衣而睡,現在卻寬衣解帶蓋著被睡,分明是起來鋪被時收藏。
婆惜被宋江「踢爆」,索性發「爛渣」(撒野),直言是拿了招文袋,偏不交還,並挑釁宋江叫衙差捉自己當賊辦。宋江聽到「賊」字,心內更慌,連忙打「溫情牌」,央求婆惜看在自己過去照顧她母女二人的情份,交還招文袋,自己好去辦事。此時,婆惜直斥宋江經常講與張三之事,「他有些不如你處」,但「不強似你和打劫賊通同(打籠通)」。
宋江有「痛腳」在婆惜手上,改口稱她「好姐姐」,請她不要張揚。婆惜說道晁蓋的信由自己保管,只要依我三件事,便饒了你。
正所謂「肉隨砧板上」,宋江道:「休說三件事,便是三十件事也依你」。
婆惜提出的三件事:
第一件是把「原典我的文書來還我,再寫一紙任從我改嫁張三」。宋江在照顧婆惜母女時,宋江持有婆惜的「賣身契」,婆惜索回「賣身契」得以「自由身」。宋江既然自動把婆惜介紹給張文遠,這第一件事便易辦。第二件是婆惜頭上戴的、身上穿的、家中用的,不得取回,立字為據。這些已出之物,對宋江來講,全予婆惜,絕無相干,自然一口應承。第三件是要宋江把晁蓋送給他的一百襾黃金,全數轉送給她。
這可令宋江為難,他解說自己只收了一條金子(十襾),餘數璧還。但婆惜不信,說道「公人見錢,如蚊子見血」「哪個貓兒不吃腥」,並說若怕這些金條有印記,可以鎔了再給自己。
宋江求婆惜先把招文袋交還,再給他三天時間,變賣家當湊足一百襾交付。然而婆惜這風月場中老手,「你精我唔呆」,說道若是先交還招文袋,三日後才收錢,信不過,這有如「棺材出了討輓歌郎錢」。「輓歌郎」乃北方喪家出殯時請來代哭的人,與廣東人的「喊口婆」相同。所謂「棺材出了討輓歌郎錢」,乃喻出殯後才追討「喊口錢」便難。婆惜這麼說,乃聲言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從這婆惜與宋江的對話中,已見宋江處於下風。宋江身為押司,負責寫狀紙,平時只有人求他,如今「風水輪流轉」,反而相求一個年紀輕輕小女子,可真始料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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