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3月13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要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餘委員聯署建議深圳試點政改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13]

 【本報兩會報道組北京12日電】20餘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案,建議中央進一步授權深圳進行行政和社會管理改革試點,繼續發揮其創新功能。

 深圳市政協副主席鍾曉渝說,隨著市場經濟體制全面建立,特區與內地在政策上已無區別,其創新功能隨之減弱。因此,委員們呼籲,中央應進一步授權經濟特區在行政管理體制、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方面創新和突破的權力。

可為國家改革積累經驗

 提案指出,目前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主要是行政管理體制方面。特區建立之初,政府機構設置最初借鑒了香港政府設置的許多經驗,效率很高,運轉良好,但最終運行的結果還是由於國家的體制障礙不得不又與內地趨同。

 提案認為,行政管理改革難度和風險大,如授權深圳先試點,探索經驗,可以為國家改革積累經驗,提供示範。

 鍾曉渝舉例說,目前勞資衝突增加,欠薪、勞動者權益受損害等突出問題與政府勞動監察力量不足有直接關係。

 他說,「又如民生住房問題,深圳率先學習香港成立專門的住宅局,為解決深圳早期的福利房、經濟適用房作出了巨大貢獻,但後來機構改革又將其撤銷。如今要解決低收入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卻沒有專門的機構。」

盼擴特區立法權限範圍

 委員們認為,提高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的關鍵在於改革社會管理體制,在於調整政府的職能結構,因此,他們建議,賦予深圳以實際管理人口、管理事項來確定機構編制的試點權力。

 鍾曉渝稱,要擴大深圳經濟特區法規的適用範圍。目前特區內外執法標準不一,形成「一市兩法」或「一市兩制」,造成法規的衝突,成為政府管理和經濟發展的障礙。他說,應該將特區法規適用範圍擴大至深圳的轄區範圍。

 他還建議要適當擴大深圳經濟特區法規的立法權限範圍,這將大大有利於全面發揮其創新的試驗、示範和探索作用。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