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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任智鵬)大學的學會舉辦活動經常涉及金錢和財務單據,但若不警惕便容易掉進違法陷阱。理工大學會計及金融學院院會在舉辦活動時,因使用了3張虛假單據意圖報銷,經學生會內部仲裁判定有人危及學生會利益並予以處分,該會需要公開向全體學生道歉,涉事的3名學生更被開除學生會會籍。有關裁決指,製造及使用虛假單據為嚴重違法行為,提醒各學生組織須依循所有相關程序。理大則指出,校方未有收到通知,暫未能跟進及回應。
律師梁永鏗指,在法律上用虛假單據或其他虛假陳述,即使並非有意詐騙,均犯了使用虛假文書罪行,需要負上刑事責任,最多要面臨14年監禁。
仲委會指行為違法
本報發現,理大學生會內部的仲裁委員會日前完成處理有關案件並作出以上處分。判決指出,去年理大會計及金融學院院會在一項活動上使用3張格式不符的單據,單據上的公司也發表書面聲明,表示沒有發出相關的單據,加上該會同學承認了單據為虛假,嚴重違反學生會財務規條。
仲裁委員會指出,使用虛假單據乃違法行為,裁定該會須發出公開信給全體學生,並要張貼在大學民主牆及該會壁報上,為期至少1星期;而該會肇事的3名學生,則被開除學生會會籍。
剛卸任的當屆理大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吳彥毅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對事件感遺憾。他指學生會一向有規定各屬會的單據格式,需要有公司蓋印或負責人簽名,去年負責審查的同學發現,不少屬會的單據格式不符,當時學生會已曾發信提醒同學,偽造單據乃違法行為,學生會將嚴厲懲處。
擬加強學生理財意識
吳彥毅又指,在各格式不符的單據中,會計及金融學院院會的情況特別嚴重,經調查後再轉交仲裁委員會作裁決。由於事件中未見相關同學是蓄意詐騙,當時評議會認為有關裁決可暫時告一段落,未有打算轉介校方或警方,「但未來若有類似事件,之後的評議會成員會再作考慮,不排除會報警查辦。」
據知,類似的學生虛假單據事件為理大近年唯一一宗,而是次涉及的虛假單據金額並不多,該3名學生就有關活動的資助亦不能報銷取回。吳彥毅表示,事件後學生會正研究如何進一步加強學生妥善處理財務的意識。
現時理大學生會每會換屆時均會向各學生組織發出財務指引等文件,屬會也要簽署回條表明收到,學生會也會與校方合作邀請廉政公署及警方代表,就學生活動的財務安排舉行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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