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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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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公安釋放部分自首者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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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薩大昭寺的僧人22日到拉薩救助站慰問打砸搶燒事件中的受害者,並向他們發放慰問金。新華社

 【據新華社拉薩22日電】21日15時30分,拉薩市公安機關釋放了2名參與「3·14」打砸搶燒事件自首人員,希望更多參與此次嚴重暴力事件的人員主動自首,並提供更多的線索。

 拉薩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被釋放的兩人為城關區奪底鄉村民塔沖和普布。兩人是在17日24時的通告最後期限之後來公安局自首的,但是鑒於二人主動自首,在「3·14」打砸搶燒事件中危害性不大,且塔沖在事件中主動救助了一名受傷的公安幹警,對二人寬大處理,無罪釋放。」

獲釋者:涉案後悔莫及

 48歲的塔沖在被釋放後說:「事發當天,我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煽動。因為沒有文化,不懂法律,是非不分,我盲目地參與了打砸搶燒事件。事後,我後悔莫及,聽到黨和政府的寬大政策後,我毫不猶豫地來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拉薩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說,截至21日晚,拉薩市公安局已接受200餘人主動自首。公安部門還將連續6天通過短信方式敦促更多犯罪分子主動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公安:續以短信促自首

 他說:「目前自首的大都為普通群眾,並非罪大惡極的主要犯罪分子。只要他們主動自首,就算已經超過了原先通告的最後期限,也能經過公平的審理,得到政府的寬大處理。我們希望更多參與了『3·14』打砸搶燒事件的人員前來自首,為我們提供更多破案線索。」截至目前,「3·14」打砸搶燒事件已造成無辜群眾18人死亡,382人受傷,其中重傷58人;公安幹警、武警官兵傷亡242人,其中輕傷218人,重傷23人,犧牲1人;財產損失總計24468.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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