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3月26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蔣麗莉涉詐騙案 律政司拒轉高院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26]
放大圖片

 ■蔣麗莉涉串謀詐騙往東區法院應訊。

 【本報訊】身兼香港總商會主席的上巿公司太平洋興業前主席蔣麗莉,遭廉署控告串謀詐騙一案,控方昨要求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進行審訊,辯方卻堅持將案件轉交至高等法院處理,申請再度押後聆訊以提出司法覆核,獲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5月6日再訊。蔣麗莉胞姊蔣麗芸於庭外表示,對妹妹的官司十分有信心。

提司法覆核押後再訊

 46歲的被告蔣麗莉與45歲的太興前執行董事胡思聖,於本年1月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及兩項公司董事作虛假陳述罪名;而包國平(54歲)與蔣麗莉另被控兩項欺詐、及批准發出一份載有不真實陳述的股份招股章程罪,他的案件將一同押後處理。

 辯方大律師潘熙昨表示,在上月收到律政司黃仁龍書面通知,拒絕辯方要求轉介高院處理,指被告一旦被裁定罪成,最高判囚刑期不超過7年,加上區域法院會給予被告一個公平的審訊,眼下並無特別理由須將案件移交更高法院處理,惟辯方就此決定尋求法律意見,稍後或提出司法覆核,希望法庭可將案件押後以作安排。

 辯方續指,控方仍未能提交涉案5名證人的供詞,當中包括一份證監會董事級成員的供詞文件;同時,辯方需向廉署查閱多達98項的非呈堂資料,惟廉署似未有充分合作之嫌。

 控方即回應,該多達4,500多頁的資料,大部分不用細閱,而且律政司長已詳細考慮被告的個案,才決定將之轉交區院,何況控方認為在等候到區院審訊期間,辯方已有足夠時間處理司法覆核申請,並不須要將案件一再押後。

胞姊對官司好有信心

 昨日蔣麗莉有胞姊蔣麗芸、息影女星蔣麗萍及夫婿陪同到庭應訊。蔣麗芸於庭外質疑廉署的調查手法,有信心胞妹可打贏官司。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