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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新樓盤不絕,但接手成交的個案似乎開始回軟。
王大慶
自2003年以來,中國各大城市的房價像中國的航天事業一樣,一飛沖天。雖然近期有所回落,但目前深圳市的均價已經超過了14,000元每平米,上海和北京也早已過萬。 樓市的瘋狂已經成為全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話題。這種瘋狂是喪失理性狀態下的一種顛狂,更是不顧客觀現實的一種猖狂。目前買不起房的已不僅僅是低文化、低技術人群,代表城市活力、城市發展中堅力量的中產階層亦叫苦不迭,無力承受。
據 2008年2月2日《華夏時報》報道,居高不下的房價,日益攀升的生存成本,使得一度風光無限的上海受歡迎程度出現下滑,農曆年末,不少在上海工作的中高級人才毅然出走江浙。其實,深圳、北京等地不少的中高級人才也有意出逃。原因無他,就是高房價所逼。同事老劉的兒子現在北京某高校任副教授,他在兩年前買了套90多平方米的房,背負50多萬的債務,重重的生活壓力下,老劉的兒子想要逃。這個時候,蘇州成了他的首選。蘇州的房價遠沒有北京高,而北京的房子賣掉能有100多萬,還掉債務加上引進單位給的20多萬安置費,能夠在蘇州買套寬敞的住房,還能買輛車,想想這幸福的日子他心裡都樂開了花。我想,很多人都會做出老劉兒子這樣的選擇。房價飛漲,必然會將大量人才「擠出」。當房價上漲到令人望而卻步的時候,就很難留住人才,即使這些人才暫時留下來了,也會由於房價飛漲不斷吞噬其購房的希望而最終撤離。而一些大城市所謂的高工資,正在被它的高房價所抵消,如果一個城市眾多人才都是因為不堪高房價而外流,則就是這個城市的悲哀。沒有人才,城市怎麼發展?沒有人才,房價就是每平米一億元也沒有競爭力。
抑制房價 政府調控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多次強調要關注民生,「防止房價過快上漲」, 建設部有關負責人也明確表示「要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建立符合國情的住房建設和消費模式,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引導市場在解決普通居民合理住房需要方面發揮作用」,並出台了相關政策抑制房價,但效果並不明顯。這一方面與地方政府招標拍賣出讓住宅用地,屢屢拍出天價「地王」有關,另一方面更與官商勾結製造泡沫控制房市相聯。因而在加大「懲治腐敗」的力度、淨化房產市場的同時,更要實行「土地新政」。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廉江一品木業經理袁超建議,應該調整對土地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在地價不變前提下,開發商按圖紙、質量要求完成的商品房價競投,低價者中標,以平抑房價。「房價有下調50%左右的空間。」袁超語出驚人。他表示,從2006-2007年間房價「瘋漲」,大多數人們只能望「房」興歎。炒房、房地產開發商的高額利潤和權力腐敗等諸多因素使房價居高不下,可直接計算部分約佔30%左右,間接影響估計不會小於20%,這意味著房價有下調50%左右的空間。袁超在建議中指出,開發商在項目開發過程中增加了開發商與權力交換的成本,而這些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推高了房價。
「土地新政」的另一個特點便是推行「限價房」。所謂限價房就是政府對開發商的開發成本進行測算以後,對房屋的銷售價格、建設標準和銷售對像等方面進行限制,將開發商的利潤控制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並最終設定土地出讓價格,因為它既限制地價,也限制房價,很多人又把它稱作兩限房。這對很多因房價偏高而望樓興歎的消費者來說,限價房是一份新的期待。在目前樓價居高不下的情況下,政府理應實行「土地新政」,在大力進行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建設的基礎上推行「限價房」,以平抑房價,使房價回歸到應有的水平上來。
樓市泡沫 急須清除
房地產開發商獲取暴利是導致房價嚴重偏離人們實際購買力的根源之一。今年兩會上,從事水利工程研究的王長德委員替房地產商算了一筆賬:「一般地區,商品房每平方米的建築造價不會超過1,000元人民幣,而房地產業存在的『暗箱操作』,給房地產商帶來了暴利。」許多開發商為了遮掩暴利真相,將責任全推卸到政府身上,認為地價高才導致了房價高。其實地價高並不是最主要原因,國土資源部在全國範圍內展開的調查結果顯示:北京市土地價格在商品房成本中佔22.98%,上海佔16.15%,廣州僅佔11.4%。某商業銀行北京分行某支行的行長曾向媒體披露,北京市朝陽區某樓盤商舖綜合成本每平方米1.2萬元,售價卻高達3.8萬元!在這種情況下,地價在房價中所佔比例已沒有份量。
應該認識到,在我國房地產整個產業鏈條中,開發商所付出的實質性勞動和所創造的實際價值是非常少的,我國的房地產開發商與國外集規劃、設計、建築、裝修等為一體的房地產商有著本質的區別。在我國房地產產業鏈條上,設計由設計單位負責,工程施工有建築企業負責,開發商所扮演的只是一個「中間人」的角色,按照開發商自己的說法叫「資源整合」,但開發商的實質是什麼呢?去年4月19日,《工人日報》刊發了對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投資與市場研究室主任曹建海先生的訪談,曹建海經研究後認為:「中國的房地產開發商是中國最大的倒賣商、皮包商和中間商,房地產開發經營則是一種沒有任何社會價值的企業模式,應該取消。」
社科院專家的研究表明,儘管開發商只是一個資源整合者,但在整個房地產業鏈條中,它卻攫取了高達90%的利潤,包括建築施工企業在內的環節,只得到利潤的10%,這種利益分配方式是嚴重畸形的。面對高房價所隱含的潛在風險,必須採取措施,擠壓房地產商的利潤,把它的利潤限定在它作為一個「資源整合」或「中間人」、「中介人」角色所應得到的利潤。比如,將開發商利潤嚴格限定在3%以內—作為一個不進行任何實質性生產活動的環節,這一利潤對於開發商而言已經非常豐厚。同時,必須盡快取消預售房制度,清查房地產界猖獗的偷逃稅款行為,嚴厲打擊囤積土地和住房的行為,倘若這些措施到位,即使在地價等因素都不變的情況下,房價也能實現深度回調。
對於大腕房地產商而言,要清楚地認識到只有大眾消費和大眾市場的穩定發展,才是房地產長久穩定快速增長的「真諦」。製造泡沫者會被泡沫所衝垮,不顧大眾需求者將會被大眾所唾棄,因為這是一個大眾化時代,需要的是大眾化的房價。大眾化的房價是房地產業的立企之本,從城市發展的長遠眼光來看,也是一個城市的立市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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