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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有部分月台的長長樓梯,最令傷殘人士感到苦惱。
林章偉是香港復康力量會長,一直致力向政府爭取傷殘人士權益。他認為,「香港的有關法例比內地落後,社會意識又比日本不足,香港仍有待努力。」雖然,香港的傷殘人士車主有買車及泊車優惠,但交通法例未給予導致他人傷殘的司機負上足夠刑責,社會亦普遍欠缺教育及責任感。
本港雖有「平等機會條例」等法例,但社會的配套不足。兩年前,本港有坐輪椅人士入稟法院,指住所管理處未能在大堂提供輪椅斜台。管理處聲明已添置斜台,但為保持大堂空間寬敞美觀,不會作永久裝置,當入稟人每次使用時才會裝上。可見,市民普遍只滿足了法例要求,而未有從實際出發,認真看待傷殘人士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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