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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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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摑湯盈盈 男子判社服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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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文俊掌摑女藝人湯盈盈罪成,被判社服令。

 【本報訊】一名男子,今年於灣仔春園街公然掌摑藝人湯盈盈,湯的助手追截他時亦遭抓傷手臂,該男子早前承認兩項普通襲擊及襲擊致身體傷害罪,昨於東區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主任裁判官鄧立泰判刑指,被告的行為愚蠢,並指責他貪圖金錢利益而掌摑女事主,對他而言是一種侮辱。

斥被告行為愚蠢

 有一個不同類犯案記錄的被告陳文俊(32歲),早前承認兩項於本年1月20日,在灣仔春園街及太源街襲擊湯盈盈及其助手林敬勳的罪名。

 鄧官指責被告愚蠢犯案,同時又訓誡他,若違反任何條件,不排除會以判監形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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