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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羊璧
電視上重播韓劇《大長今》,仍然覺得好看。人物有個性,情節發展曲折而不牽強。
大長今與一位尚宮被屈打成招,冤枉地判了罪名。導演沒有強調拷打逼供的場面,那種場面刺激而醜惡。不過導演讓觀眾明白一切經過,於是當善良而被屈的主角憔悴地出現的時候,觀眾也就強烈地知道事情的發展了。
看到這樣的戲劇,或者讀到審案的報道時,人們不禁會想:沒有冤案才好。有案件必定要審判,但審判怎樣保證公正?
在以往傳說的許多好官、清官故事中,有好些案件,是靠著好官的正直、聰慧,來看出案件的破綻的。清代有一宗關於族譜的官司,官員就憑著細心以及應有的知識,找出了判案的合理根據,很可信。
案件就發生在廣東嘉應,(現在的梅州),有李姓一族,很繁衍,其中一系,移居江西數十年後,回來祭祖,但是當地李姓不予承認,爭執起來,打起官司。大家都有族譜,拿出來作證。
祭祖為甚麼也引發這樣大的爭執,有甚麼利害關係,這裡不去說,說官司本身。
主審官研究兩方族譜,記載有同有不同。某一代祖母姓邱,大家所記相同。但所生兒子,所記就不同了。一本說只生一子,叫做松。當地李姓就是這一族譜的持有人。江西李姓一族,所持族譜,卻記載邱母生二子,一松,一柏。江西李姓是柏的後代。
兩種族譜,都是「萬曆二年」所修,看起來,紙色、墨跡都不是新近做的,似乎都不假。
主審官非常細心,再三察看之後,終於看出問題來了。祖母姓邱,兩本的「邱」字寫法不同,說邱母只生一子的一種,有偏旁;說生二子的一種,邱字沒有偏旁(丘)。
主審官斷定,有偏旁的一種族譜,是偽造的。
當地李氏辯曰:這不是假,只是因為避皇帝的諱,所以加了偏旁,並不是假。
誰知問題就在這裡。避皇帝諱,是清代雍正時的事。兩本族譜都說是在萬曆二年修,那時並沒有避諱的問題。「其偽正在此字。雍正元年,奉上諭邱字加偏旁。爾譜乃萬曆二年修,何預有此?(《志異續編.卷四》)。
這是推理加上有水平的知識,點出了關鍵。而且是客觀證據。
客觀證據才可靠。以拷打逼出來的口供,即使供得再徹底,也不可靠。
拷打逼供,方式很多,有的極殘酷,極不人道。但是,有時在堂皇的政治口號之下,也搞逼供。斯大林就是這樣。近日讀《赫魯曉夫回憶錄》,有一處寫到劊子手貝利亞:「貝利亞在同誰說起某個堅貞不屈的人時,往往說:聽著,你把他交給我吧。只要過一個晚上,他就會向我招認他是英國國王」。貝利亞用甚麼手段?令人思之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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