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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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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勇 食物營養標籤 不應放寬豁免


http://www.wenweipo.com   [200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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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國勇認為,市民對有營養聲稱食品的真假有知情權,相信負責任的食品供應商會樂意加上食物標籤。本報記者高仲明 攝

 【本報訊】(記者 郭曉樂)特區政府正爭取立法會在5月通過食物營養標籤制度的附屬規例,以期於2010年7月1日全面實施。而立法會相關小組委員會目前爭論的焦點,是政府應否將少量豁免制度,進一步放寬至有營養聲稱的食物,以及食物營養標籤制度實施後,市面的健康食品會否因而大幅減少。食物及環境衛生諮詢委員會主席袁國勇在接受本報專訪時強調,市民對有營養聲稱食品的真假有知情權,故不贊成放寬豁免︰「如果呢搵(營養聲稱)食物係『正野』,加上label只會令更多市民購買,反之,如果那些是不健康的食品,labeling就自然現形。」

香港零售管理協會早前在超市派發傳單,陳述5大嚴重後果,包括1.5萬種較健康食品會因實施有關制度消失,甚至會令具營養聲稱及較健康的新產品停止進口等。袁國勇在訪問中表示,超級市場目前只有2萬至3萬種食品,零售業界稱可能有1.5萬種健康食品再進口亦是沒有根據的,「大家拗既野並唔係基於事實」,並估計最終受影響的健康聲稱食品,不會超過1千至3千種。

聲稱低脂 可能高鹽高糖

 他續說,有營養聲稱食品在目前沒有規管下,市民未必知道營養聲稱的真假︰「例如食物聲稱是低脂,但可以好高鹽,好高糖,故單純低脂亦可以是很不健康。」而健康食物就是希望市民健康,因此一定會加上標籤︰「負責任的食物商,更會因(食物標籤制度)而開心,因為他們知道如果他們的食物是『正』的、好的,加了標籤後,只會更加多人購買,不會因而減少,反之就會被淘汰。」

 有立法會議員希望,政府能將少量豁免制度擴大至營養聲稱食品,袁國勇對此並不認同,強調市民有權利知道營養聲稱食品的真假,以按個人的需要選擇有關食品。

 他強調,食物標籤法是預防醫學一個重要的範疇,對市民了解「營養聲稱」的健康食品尤為重要,以香港於2003年發生「沙士」為例,強調特區政府與學者可以做的是提供精確的資料,但預防疾病的責任始終在市民身上,「如果市民不合作的話,是沒有得做的」,當中均衡飲食亦是預防疾病的重要一環︰「如果食物沒有標籤的話,市民又如何知道自己吃了些甚麼呢……如果食物標籤第一步都做不到,香港食物對市民健康的道路,尚有一段距離才可以達到。」故他希望香港食物製造商盡快作出改變,以與國際社會食物標籤制度接軌,以免被時代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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