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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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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亦受害 花300萬善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24]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本港非法傾倒問題嚴重,身受其害的還有北區區議會副主席侯志強(見圖)。他表示,兩年前曾被人在其農地上傾倒泥頭,其後他用鐵絲網圍起農地,防止有人擅闖,仍被人突破圍欄,被人再次傾倒泥頭,罰款、清理連同平整的費用已達300多萬元。

加裝鐵絲網 難阻泥頭車

 侯志強的農地於兩年前被人傾倒泥頭,其後被規劃署知會始知悉事件。他稱,農地被荒廢多年,即使被人傾倒泥頭也不知情,事件後曾在農地外圍加裝鐵絲網,但竟被人偷去變賣,泥頭車再次前來傾倒廢料。他稱,現時法例未能保障土地擁有人,自己未有批准任何人傾倒廢料,但懲罰卻歸於土地擁有人。

 「以銀行被打劫為例,沒理由說銀行疏忽職守,但非法傾倒的問題,卻說土地擁有人疏忽職守,要負責!」侯志強說,在荒廢的農地,土地擁有人也難以時常巡查,現時已把土地綠化變作公園,並派人管理,但他之後被罰的款項、清理泥頭和平整土地等費用,至今用了300多萬元。

法例未能保障土地擁有人

 大埔環保會主席邱榮光表示,政府自收取建築物廢料處理費後,近年非法傾倒問題愈多,未經土地擁有人同意擅自傾倒泥頭事件也不少,政府應設法保障土地擁有人,如有人報警求助,警方應即時停止傾倒行為。他又稱,政府應把建築物的廢料來源做好紀錄,強制地盤為廢料登記,不准肆意傾倒。

 根據《城市規劃條例》,規劃署發現有違例發展時,便會依足程序進行執管行動,可向土地擁有人、佔用人或負責有關違例發展的人發出執管通知書。當有關業權人在收到通知書後,如能向規劃署證明已遵守通知書的規定,或採取合理步驟辦理,規劃署會詳細考慮上述資料,以決定須否採取進一步的執檢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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