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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振耀
為了駕車,前後在本港及外地合共考過三次車牌。初次考駕車中期試,試場在跑馬地荷塘道,也是個人考車牌的首度壯烈犧牲處,主要考的是窄路「調頭」。
也不知是誰的主意,選定那段路作考場,為庫房增加收入應記一功,應該給他頒個獎章。考場一段路除了特別窄,中間拱起,左右兩邊近溝渠旁還下斜得厲害,駕棍波車要在那裡「調頭」確有難度,顧得蜇L又忽略離合器,一不小心就碰上渠旁。在那個考場「肥佬」一兩次是意料中事。那年頭重考一次中期試要排期九個月,連重新學車及再申領臨時駕駛執照要多花千多元,不是小數目。不過那時的香港人浮於事,不少人都認為考個車牌可以一技傍身,必要時可以當司機,是以考牌雖然難,但也有不少人有其實際需要。結果等候考牌的人龍就是這樣長。
個人考車牌時已是廉政公署成立以後,有關部分考牌官及教車師傅串同收取貪污賄款,只屬於都市流言,未有親身經歷。記得六十年代最常聽到有關考牌的都市流言是:在考泊位期間,學員泊車多次明明已經把車泊到指定車位中,車輛並沒有任何部分超越界線以外,但考牌官表示還未滿意。「要過少少先至得。」考牌官說。學員不禁好奇地問:「下,要再過少少?再過少少會出界唌C」「都話係咯,你過少少就合格ョC」「咁要過幾多呀?」學員再問。「過三呎就茗ョC」六十年代的香港,三呎作為坊間用語,意思代表三百元。以當時生活水平計算,約是普通工人一個月人工。以上一則雖說是都市流言,但相信空穴來風並非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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