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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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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通報機制 加強酒店規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20]

位於旺角的漢普頓酒店捲入債務官司,執達吏在未通報政府有關部門的情況下查封酒店,已經入住的旅客被即時趕走,險流落街頭。旅遊事務專員區璟智昨日就查封酒店引致旅客不便致歉,有關機構並聯手採取補救措施,協助受影響旅客。我們認為,本港發生前所未有的查封酒店、驅趕遊客事件,給遊客造成極大困擾和不便,損害了本港旅遊業的聲譽。有關部門尤其是司法機構應對其不顧社會後果而自行其是的做法認真檢討,就類似查封酒店事件設立必要的通報和應急機制,確保旅客利益不受損害。

漢普頓酒店因涉及巨額債務而被法院執達吏勒令封樓,屬於司法程序,無可非議。但司法機關在執法時,應該考慮社會影響和公眾利益,特別是在查封酒店前,竟然完全沒有顧及旅客利益,沒有通報有關方面作出應變安排,顯得經驗不足和不負責任。事件中一些已經入住的旅客被驅趕,一些境外遊客提前訂房,經過10多小時舟車勞頓來港後,不僅要臨時尋找另外的酒店,更連訂金都無法收回。事件無疑對本港旅遊和酒店業的聲譽,造成了惡劣影響。有關方面須高度重視事件,除採取周到的善後措施,向受影響旅客真誠道歉外,還應建立通報機制,以便業界和相關部門能夠事先協調,跟進協助,避免因為司法機關執法而令無辜遊客變成犧牲品,損害香港旅遊業的聲譽。

漢普頓酒店事件,還引起業界關注本港「酒店」定義沒有統一標準的問題。隨著個人遊開放,香港「酒店」愈開愈多,目前有約數百間,但法例只管「硬件」,卻無法規管管理、服務質素等「軟件」,反映體制上存在漏洞。內地酒店的「星級制度」由國家旅遊機構監管,本港可參考內地的做法,由政府立法規管酒店服務質素;同時,鼓勵合資格的酒店加入酒店業協會,促進同業之間的互相監督和協助,加強對酒店服務質素的監管,維護本港「旅遊天堂」的美譽。(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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