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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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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浮山命案生死鴛鴦曾欲合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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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去年發生在流浮山的女香薰商人命案,警方憑死者與男友一張下白泥魚場釣魚的合照將屍體起回。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死者男友昨否認謀殺女友,控方將被告為了死者拋妻棄女,愛得極為沉溺的關係向陪審員道出,指出案件謀殺動機是女方與前男友通電話相約,令被告妒忌而生案。

 33歲被告蘇俊修報稱無業,昨身穿灰色西裝應審,態度神情平靜。即使控方將其寫給36歲女友陳鳳蹤(小圖)的二十多封癡纏情信(見表)公諸於世,被告仍然表現淡然,如同與信件無關。

 控方指,被告已婚並育有1名8個月大女兒,但06年10月他於急救課程中結識陳女後,雙方即燃起愛火,1個月後被告更急急與妻女分居,為了可與住在跑馬地毓秀街的陳女多見面,更索性獨個搬到跑馬地成和道居住。兩人打得火熱,被告更差不多天天給陳女寫簡短情信,認定要與陳女結婚,更稱願意為陳女與親生女兒及父親斷絕關係,甚至打算死後要合葬。

流浮山共進晚膳後失蹤

 去年2月7日,被告駕車與陳女到屯門市中心逛街,2人於屯門市廣場的運動店購買運動鞋及衣物,陳女更即時換上新球鞋,之後2人再到流浮山邦記海鮮酒家晚膳,其間陳女致電母親問她要否買蠔,至晚上10時半2人食畢離開酒家,被告稱陳女上車後表示約了人見面,遂在流浮山迴旋處讓她下車,之後就失去其消息,所有找陳女的來電都被轉駁到其留言信箱內。

警據電話記錄相片破案

 4日後,陳女的弟弟與被告同往報警,警方查得陳女最後一個通電話為當晚10時44分自流浮山旁的下白泥打出,搜查陳女寓所時再發現照片說明陳女曾與被告於下白泥釣魚,於是即往該處搜查,最後在小路草叢中起回陳女的腐屍。當時屍體仍穿上新球鞋,身上則有10多處刺傷,當中有刺破肋骨及肩胛骨傷勢,警方無法起回兇器,但其數千元的銀手鏈戒指仍在,事後警方須以牙齒紀錄確認其身份,並證實無被性侵犯痕跡。

 控方指,被告離開流浮山後,至凌晨1時許於油麻地一便利店出現,但身上衣服已經換過。控方指被告向外稱陳女失蹤,與陳弟一起報警,又把流浮山買來的蠔轉交陳母,連日來亦有致電陳女手機企圖聯絡女友,但另一方面他不單於案發翌日急急洗車,更於警方未發現屍體前就趕緊搬離跑馬地居所。控方指陳女當晚最後一個接通的電話正是致電前男友要求相約慶祝生日,因此相信被告聽後醋意大發下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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