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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妮卡
英國一所中學的學生公然在校內飲酒,帶醉上課成了風氣,校方不得不下禁酒令。禁令通告內容沒有譴責學生犯錯,僅用了行為「不適當」三個字。結果,惹來家長和社會輿論指摘,批評校方混淆是非黑白。
「不適當」和「深感遺憾」這些婉轉與卸責的外交辭彙,近年十分流行,有些人(國家)明明犯了錯卻拒絕承認,僅輕描淡寫地形容自己的行為「不適當」,對受害者「深感遺憾」。
例如,較早前發生的CNN主持人卡弗蒂發表辱華言論,以及艷星莎朗史東的「天譴論」事件後,美國部分媒體竟然認為他們沒有犯錯,只是言語上的「不適當」。
例如,日本軍艦撞沉台灣漁船事件,日方起初僅僅聊表「遺憾」,事隔數天才公開致歉。
「我錯了」為何如此難以宣諸於口?敢於認錯和道歉,是光明磊落的君子所為,他們的勇氣會得到讚賞,他們的過失甚至獲得諒解;倘若對錯事遮遮掩掩和口是心非,只會越抹越黑。
翻查資料,原來「不適當」(inappropriate)流行自一九九九年前美國總統克林頓與白宮見習生萊溫斯基發生「拉鍊門」性醜聞,他在國會接受彈劾時,小心翼翼地用上「不適當」這一遁辭來承認自己的拈花惹草行為。從此「不適當」紅遍歐美,成為「將大事化小事」的護身符,至今濫用了近十年。
英國學校發生飲酒「不適當」事件後,傳媒紛紛嘲諷,從此世間上再沒有人犯錯事,只有做「不適當」的事。
「深感遺憾」更順口,可以隨便說出來不經大腦;難怪美國總統布什經常將此句說話掛在口邊,避開認錯和道歉。
只有弱者,才會用甜言蜜語來掩飾過錯。《史記.孔子世家》記載齊魯兩國「夾谷之會」時提到;「君子有過則謝以質,小人有過則謝以文」(大丈夫犯錯,以實際行動表示改過;小人犯錯,只會在口頭上做出許多掩飾。)
「夾谷之會」是孔子任魯國司寇時的一次外交勝利。早於公元五千年前,人們已經明白這個做人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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