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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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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界貪污舉報 年增26%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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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受書局校服商捐贈 學校貪心索免費飯盒

 【本報訊】(記者 歐陽杏櫻)學校經常要為學生向外尋求各種服務,但稍一不慎,正常的商業活動隨時成為貪污的陷阱。廉署去年接到78宗涉及教育界的貪污舉報,較06年增加26%,而早前完成的「資助學校買賣業務」防貪研究發現,有書局為博取長期合約,向中學捐贈10多萬元換取宣傳機會;有校服供應商則向學校送贈高速影印機等貴價用品。這邊廂商家熱衷送禮,另一邊廂亦有學校見有機可乘,主動要求午餐供應商免費提供多3成飯盒,似有受賄之嫌。

 廉署去年接到78宗涉及教育界的貪污舉報,較06年的62宗,增加26%,去年可追查舉報有53宗,較06年上升8%。而今年截至5月,有關舉報共24宗,大部分舉報是懷疑校長或教職員收取利益後批出服務合約,其次是關於取錄學生及挪用公款等投訴。

 由於舉報有上升之勢,廉署防止貪污處去年11月進行「資助學校買賣業務」防貪研究,了解學校批出午餐、教科書、校服、校巴等服務合約過程有無漏洞,並向多所學校深入會面,今年初完成報告並向教育局提供建議。

藉捐款向校方回贈車費

 廉署防止貪污處組長鄒振龍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研究發現,服務供應商會透過回贈或捐贈等利誘學校接受服務,亦有學校主動向供應商索取利益,手法五花八門。例如曾有書局主動向中學捐贈10多萬元,以爭取機會替學校印製書單,當書單印有書局名字,家長以為是學校推介而自動光顧,帶來巨額生意;另書局亦會與學校協議買書折扣,操縱書價;有一些校服供應商則為學校免費度身訂造校工制服或窗簾,或捐贈金錢、高速影印機等文儀用具,以爭取長期合約。

 此外,有校巴服務商名義上捐款予學校,實際上卻是按人頭回贈車費,上述情況導致學校買賣業務出現不公平現象。

 除了服務供應商主動捐獻之外,有學校亦見有機可乘,主動要求午餐供應商免費提供多3成飯盒,於學校活動日更要求送贈指定數目食物,鄒振龍形容有關要求屬不合理索取,有違法之嫌。

倡每3年更換供應商

 當局建議學校不應長期使用同一供應商,服務3年內便要公開招標,但學校目前對招標內容保密意識不足。他提醒學校要密封標書及傳送標書過程要經簽收程序,保證招標過程公平、標書內容不會外洩或出現作弊。

 鄒振龍又指,一般學校作為代理人為學生家長尋求服務供應商,在未得家長同意下爭取利益是違法的,故建議學校不應接受有利益衝突的捐贈,亦應嚴禁以教職員戶口作交易,否則容易引起家長疑慮。

拒書商利誘學校少有

 有學校表現貪婪,但亦有學校校長避免陷於瓜田李下的尷尬局面而斷然拒絕書商捐款,只要求對方向全體學生提供買書82%折扣,但鄒振龍坦言「這類正直的情況於教育界不常見」。

 廉署現正就學校選取午餐供應商程序及家教會運作進行研究,預計最快可於今年內完成。

 教育局回應指,根據教育條例,設有法團校董會的學校已賦予責任及自主權管理學校及運用資源,有權批核商業活動。局方會協助法團校董會在具透明度及問責性架構下行使有關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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