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7月7日 星期一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副刊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恢復性公義 助罪犯融入社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07]
放大圖片

 ■Mark Umbreit教授

文:黃恩

 犯事者與受害者發生衝突後,「面左左」理所當然,但長此下去,只會使仇恨難以消解,美國明尼蘇達州大學社會工作學院Mark Umbreit教授指,經「受害人與犯事者和解會議」後,使犯事人與受害者消除仇恨及芥蒂,冰釋前嫌。

 「恢復性公義(Restorative Justice)是一種生活方式。」Mark Umbreit解釋,犯罪者對自己所犯的過錯,存有隱憂、感到不安,是十分普遍的事,雖然犯罪者已自我反省,但恐難找出道歉機會及修復與受害人的關係。現時,大部分國家把90%資源投放在懲罰、檢控等方面,但鮮有資源幫助犯罪人士改善他們與社區的關係及融入社會。他強調,恢復性公義是一種生活方式,使犯事者、受害者和社區恢復原本的狀態。

真誠對話 相得益彰

 恢復性公義旨在提供一個安全、舒適和公平的溝通平台,讓兩者主動地參與和解會議、真誠對話、表達各自在內心的不安、互相聆聽需要、提出公義訴求,修補兩方之間的關係。在兩者願意參與和解會議的大前提下,通過「受害人與犯事者和解會議」,一方面為受害者提供一個直接發言的機會抒發感受、讓犯事者明白其所帶來的影響及了解案件從而得悉真相;另一方面讓犯事者真正明白過錯,並在過程中學習承擔責任、補償過失,獲得原諒並重投社會。

 資深社工竺永洪補充說,案件發生後,受害者除希望了解犯事者的動機和想法,以了解謎團外更希望真正了結事件,以防事件重演。至於犯事者,他們並非想盡快忘記事件;相反,他們會期望能與受害人就事件進行溝通,讓受害人明白自己,不想被別人「定格」為壞人。

開會和解 消解心結

 「在美國,曾有一個6歲兒童目睹父母因『點錯相』被殺,但在5年後,他突然在課堂上向老師表示自己希望與『救命恩人』見面,事緣當年1名惡霸曾阻止其同黨射殺無知兒童,並送上食物給兒童吃。」Mark Umbreit教授憶述說,在二人見面前,必須安排他們各自會見專家,務求會晤後不帶來任何痛苦。教授稱,在40分鐘的和解會議上,讓兒童表達感受及了解案情,兒童在會議最後更問罪犯:「我能幫助你嗎?」可見兒童在和解會議中,心中鬱結得到解放。

 在眾多案件中,犯事者與受害者大多是互相認識,但在發生衝突後,彼此卻沒有妥善處理之間的關係,以致犯事者逃避與對方接觸,導致關係破裂,影響正常社交。這些犯事者的心理需要一向是政府在為更新人士或受警戒後的人士提供自強服務所忽略。

 竺永洪引述其中一個成功個案說,一名犯案者在一家連鎖便利店盜竊遭店員抓獲,因擔心店員認出他曾在店內盜竊,而不敢再進入該店內購物,甚至刻意遠離便利店附近的地方,長遠影響他與社區之關係,但經和解會議後獲店員接納,情況有所改善。

互相尊重 三思防重犯

 由於青少年罪犯不清楚自己的罪行對其他人的影響,在有限資源下,恢復性公義主要針對青少年罪犯,讓他們再犯時會三思。Mark Umbreit引述一項06年的調查報告指出,近1,000名美國青少年罪犯,經「受害人與犯罪者和解會議」後,有近40%青少年不會重犯,有助他們改過自新。

 他指,恢復性司法服務有三種模式,包括受害者與犯事者和解會議(Victim Offender Mediation,即只有受害者與犯事者參與會議)、社區小組和解會議(Community Group Conference,即包括受害者、犯事者、家庭成員和社區人士)、圓形會議(Circle,即除以上所列席的人士外,更包括司法機構代表),藉不同的和解會議模式,讓受害者及犯事者得到尊重和公平地處理案件。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副刊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