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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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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判刑指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17]

 ■第一級︰描繪情慾姿勢但無性行為動作︰對相中兒童的傷害比較輕微,若數量少可判社會服務令或感化令,否則適當刑期應為一個月至半年。

 ■第二級︰描繪兒童間的性行為︰較第一級嚴重,以照片數量多少決定刑期,即時監禁9個月為適當判刑。

 ■第三級︰描繪成人與兒童間的非插入式性行為︰嚴重性增加,判刑應為6至12個月。

 ■第四級︰描繪成人與兒童間的性行為︰罪責最為嚴重,判刑應為1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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