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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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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模式」累積海運直航經驗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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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隆自由貿易港區與福州保稅物流園區早前簽署海運直航的對接合作紀要。本報記者魯欣 攝

 從2001年開始,廈門港、福州港分別與台灣金門、馬祖開啟兩岸海運「小三通」,它通過民間溝通的渠道,由協會對協會、地方對地方、企業對企業,經過協商形成約定,創造性的摸索出了一套特殊的海運直航通航模式,實現了船通、貨通、人通的局面。這套通航模式,因其突破了試點直航的限制,反而被業界認為是提前實現真正海運直航的「福建模式」。

 福建省物流協會副會長王健表示,「福建模式」解決了「雙方所掛船旗」的困局。目前福建與台灣離島通航的,均是兩岸資本的船公司,並在大陸或台灣登記註冊的船舶,以懸掛公司旗的方式直航進出對方港口,進出口查驗時在船舶證書上採取另紙簽注的方式,都有效的避開了海運直航中涉及「國籍」等敏感事項。

可參照港澳不同關稅區模式

 在管理模式上,他表示可參考大陸與香港、澳門「一國兩制」分屬不同關稅區的運作模式,對航運、航線的管理雖然是國內特殊航線但參照外貿運輸進行管理。這種國內航線外貿管理的特殊管理模式,也是針對兩岸海運直航的管理創新。

 王健建議,可賦予大陸試點直航企業「兩岸三地」的經營權,使得直航企業能夠通過「轉單不轉船」的變通辦法實現兩岸貨物直通,也可賦予兩岸試點直航企業從事直航兩地貨物運輸的經營權,使試點直航船舶通過在直航地報關後,直接將大陸貨物運往台灣本島,從而實現兩岸貨物直通。

 針對貨源方面,他表示,兩岸企業可以借由廈門海滄保稅港區及福州保稅區、台灣出口加工區等渠道實現「台灣接單、福建加工」、「台灣開單、福建提貨」等形式的合作,增加貨物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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