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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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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火災責任 消除舊樓隱患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8-12]

警方西九龍重案組昨日正式介入調查嘉禾大廈五級大火原因的同時,消防處專案小組亦聯同屋宇署、機電署及化驗師等政府多個部門人員,進入火場進行調查。我們認為,今次火災造成嚴重傷亡,當局在完成調查報告後,必須追究責任,一旦發現違法者,應當依法懲處。這既是為了告慰死者,亦是讓社會知道事件的危害性,以儆效尤。記得沙士一役後,本港痛定思痛大力整頓衛生環境,令舊區衛生情況大有改善。當局應藉著這次火災慘劇,全面提升舊樓防火能力,不要讓四條生命的慘痛代價白付。

這次罕見的致命火災,敲響了本港舊式商住大廈的安全警鐘。市民希望知道這次火災的起因,何以會導致如此重大的傷亡。由於事件涉及到本港商住大廈管理、樓宇僭建、當局巡查執法等一系列問題,調查報告應將這些問題一一臚列,並提出改善之策。還應看到,過去一些調查報告在發表後,往往缺乏跟進。因此,當局必須認真跟進今次火災調查報告,切實追究有關法律責任,將違法者繩之以法,以加強社會的警惕性。

現時全港約有1.3萬幢超過30年樓齡的樓宇。政府早在2002年已立法規定所有在1987年或以前落成的樓宇須改善消防設備,但屋宇署至今年3月底只查察約800幢,顯示人手嚴重不足,當局必須提供支援。同時,屋宇署過去發出的清拆令有名無實,釘契等懲罰措施對一些舊樓業主阻嚇性亦不大。當局應考慮立例強行執法,加快清拆違例建築物。

本港市區商住大廈內設有娛樂場所的情況相當普遍。這些場所一般採密封式設計,當發生火災時,顧客及住客往往逃生無路,釀成嚴重傷亡。而且娛樂場所屬於商業用途,業主立案法團難以有效監管,只能以勸喻形式要求加強防火設備。近年不少地區針對娛樂場所頻頻引發火災,已紛紛立例禁止將民居改建成娛樂場所。本港應該參考外地經驗,在審批商住大廈營辦娛樂場所時,加倍嚴謹,除了設備要達標外,更要派員親身視察走火通道、後巷等情況,綜合評估,審慎發牌,定期巡查,以拆除這些市區火災炸彈。(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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