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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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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湯超市協議 無單據亦可退貨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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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寶湯全線回收市面上的大罐裝「金寶忌廉蘑菇湯」,及「金寶忌廉雞粒蘑菇湯」。 本報記者潘政祁 攝

 【本報訊】兩款罐頭金寶湯開罐後發出異味需要全面回收,經市民不斷投訴和反映後,進口商和超市達成共識,接受無法出示單據的市民退貨。進口商就事件向公眾致歉。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暫未收到市民就該事件的投訴。

金寶湯業務總監向市民致歉

 懷疑有異味而需要回收的35萬罐金寶湯,昨日繼續在香港及澳門進行回收。但昨早有部分超市因顧客未能出示購貨收據而拒絕回收產品,情況一度混亂。經金寶湯亞洲有限公司與超市商討後,才接受退貨。金寶湯香港進口商金寶湯亞洲有限公司表示,仍在調查肇事原因。

 公司業務總監藍凱慧就事件向市民致歉:「如今次事件引致市民不便,我們很抱歉。」她強調,昨日已跟惠康、百佳及華潤三間超市達成共識,如消費者有該兩款產品需要退貨,他們不需帶同單據。她表示,由於回收行動持續,暫時未有具體數字。

 惠康及百佳俱表示,昨午仍有市民要求退貨,公司已沒有要求他們出示單據。

 食物安全中心已將懷疑有異味、要回收的兩款金寶湯樣本送往化驗,正等候結果。中心暫未接獲有市民因食用該兩款湯後,導致不適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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