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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振耀
泰國總理沙馬行事果非常人。差不多十天以前,當大家都以為他會在早上召開記者招待會宣佈下台時,他卻強調一定不會下台。令新聞評論界大跌眼鏡,反對派批評他是前總理的傀儡時他卻又擺出強硬的一面,絕不妥協。直至執筆時與他相關的另一則新聞,是因為他過去一段時間在電視台主持烹飪節目違反憲法而被要求下台。
沒有看過泰國的憲法,但如果憲法有這麼一條,於法有據被要求下台也是無可厚非。但我們也不妨從另一些角度去解構這件事。一國的憲法竟也會明文對總理的行為作出限制也是有些奇怪。作為公職人員該自有相關的法律對行為作出規管,動用到諸法之源的憲法設定特別針對總理的行為加以限制,實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不過這未嘗不是一個給沙馬反撲的好機會。沙馬以食家身份,曾經主持電視台烹飪節目達七年,頗受歡迎;就任總理後曾多次上電視教煮菜,都堅持只是向電視台象徵式收取車馬費。反對黨千方百計要他下台,絞盡腦汁都找不到任何痛腳。幾經辛苦才可以在憲法中找到這麼一條。任何對政治行政無認識的人都會明白,慎重至寫入憲法內的條文,明顯是針對貪污,官商勾結又或者事後的投桃報李安排等等行為,反對派完全找不到證據下只好把兼職教煮�雃章H憲法這一招都搬來應急,可見沙馬一就是剛上任未幾,貪不了多少錢所以找不到證據,又或者他真的清廉如蒸餾水。
用這種理由炒沙馬魷魚,對反對黨而言根本等於為沙馬作正面宣傳,反對派如此飯桶最宜盛飯來以沙馬最拿手的咖喱鴨伴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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