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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健批畢雪甫之文,悉見此書。 照片由作者提供
黃仲鳴
少年時代看古典小說,每當看到「有詩為證」,便跳了過去,因與情節沒多大關係,認為是浪費時間和眼力也。及長,再看到這些「為證」,發覺頗多甚有韻味,可堪咀嚼,並非全是贅疣。如《水滸傳》第二十四回,描寫潘金蓮「諸般好,為頭的愛偷漢子」,即「有詩為證」:
「金蓮容貌更堪題,笑蹙春山八字眉。若遇風流清子弟,等閑雲雨便偷期。」
這個「證」,已點出了潘金蓮的放蕩淫賤,更預示了後文的「偷漢」,有「提綱挈領」之妙。想像中,當年的說書人,輕搖摺扇,慢慢吟出這四句詩時的情景,是如何的淡靜瀟灑,如何的吊足聽眾的胃口。
古典小說多先在市井流傳,再經書房裡的作家草成文字;在編寫的過程中,說書人很多習性和口吻,自然反應在文本中。哈佛大學故教授畢雪甫(John.L.Bishop)在《論中國小說的若干局限》(Some Limitations of Chinese Fiction)中說,「有詩為證」拖延了高潮的到來,乃至僅為虛飾,無關宏旨,西方讀者很難接受。柏克萊加州大學的白之(Cyril Birch)教授,在《譯叢》第三期發表他翻譯的《牡丹亭》時,也聲明刪去了每齣後的集句下場詩。
「有詩為證」,不論是少年讀者,抑或中老年讀者,甚至大學者都不耐煩,都認為是贅句。台灣學者侯健在他的《文學.思想.書》中,對畢雪甫等學者的言論便有所辯駁。他說,在早年西方的作品裡,都有這種情況。例如十八世紀的蕾柯麗芙夫人(Mrs.Anne Radcliffe),她的The Mysteries of Udolpho,也曾加進若干似乎沒有必要的詩。而費爾定(Henry Fielding)在《約瑟.安德思》(Joseph Andrews)和《湯姆.瓊斯》(Tom Jones)兩書裡,動輒套用「假史詩」(Mock heroic)來小題大作一番。這種行文風格和結構,我認為可用「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文學」來解釋,不應以今人的眼光、學識來評價這些古典小說,一定要和那個時代互相接軌,那才能得出公允的結論。
侯健指出,古典小說這類詩詞,有五大功能:一、抒寫胸臆,亦即作者或作者假借人物,述其志向。二、詩詞能襯托人物的性格。三、預言故事的發展,這不啻是一種伏筆,同時可增加「戲劇性反諷」的效果。正如上引吟詠潘金蓮的詩。四、製造整篇故事的氛圍。五、暗示主題所在。
因此,畢雪甫說與文章「無關宏旨」,這或可指某部分小說而言,卻未能深入研究有些小說「有詩為證」的奧妙之處。至於白之教授竟予全刪,那是他個人的自由,但是否能譯出「牡丹亭」的全意和韻味,那還要有心人來加以研究了。
直到當代,小說之首仍引用詩詞的,仍可見之梁羽生和金庸若干武俠小說。以詩詞作引子,述全書大旨。現代新小說當然不屑為之了。於今讀古典小說,我再不似少年時的「輕狂」,一定細心吟誦一下,看看該作者如何「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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