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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駐重慶記者張蕊、徐家強9日電】重慶市發改委主任楊慶育強調,在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中,必須控制改革風險,堅持耕地面積不少於3,160萬畝、糧食產量不低於1,100萬噸的底線。重慶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新聞發言人高興明(見圖)也表示,農民在土地流轉過程中也面臨三大風險—
一是履約風險:農民流轉承包耕地,一般通過合同約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若受系統性風險、行業風險、市場風險和自身經營不善等諸多不良因素的影響,導致接收承包耕地一方,不能按時全面履約。
二是時間風險:土地流轉的期限都比較長,特別是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一般都達到或超過了農民的承包期限。在這一較長時間內,或因經濟社會環境變化太快,大大超出一般人的預期,農民的自身利益也可能受到影響。
三是程序風險:部分土地流轉時,沒有完全遵循土地流轉原則,沒有將土地流轉的權利義務書面合同化,沒有履行和完善相應的手續和程序,這些都增加了土地流轉糾紛和矛盾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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