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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劫的錦田馬會投注站。 資料圖片
【本報訊】有誤殺案底的37歲無業漢,因欠下大耳窿巨額款項,去年6度打劫銀行和當舖,以仿製手槍威嚇職員交出現金,劫走逾5萬元,其中4次事敗而回。涉案男子昨承認搶劫、企圖搶劫及藏毒等7罪。法官指其行為雖與一般銀行劫匪有異,但足以令多名事主受驚,重判他入獄10年。
辯方律師指,37歲被告傅傳松的妻子患有產後抑鬱和情緒低落,與妻關係欠佳,被告於2004年被人斬傷手筋,傷勢嚴重。辯方律師解釋,被告去年打算於內地經營酒吧,惟資金不足,故於澳門賭錢,終全軍覆沒,被告走投無路向大耳窿借款,受到經濟和婚姻壓力而進行一連串搶劫。然而,其劫去款項並不多,案中事主亦沒有受傷。
有誤殺案底 6犯案4事敗
案情指於去年11月14日下午1時許,被告面戴口罩走進上海街當舖,然後將一張寫上「我要30萬,要快」的信封遞給店員,店員表示沒有那麼多現金,被告便指要10萬元,然後以黑色仿製槍指向店員,指稱若他不付款便會開槍,職員於是按動警鐘,被告見狀立即逃去。
20分鐘後,被告又到附近另一間當舖以相同手法搶劫不遂,同日下午3時,被告又到元朗八鄉賽馬會投注站打劫,以手槍威嚇職員交出30萬,職員雖已按動警鐘,在慌亂中仍將1萬7,500元現金交給被告,被告然後逃去無蹤。
其後於11月15日至21日期間,被告以相同手法3度於屯門及天水圍打劫銀行和油站,其中兩次事敗而回,只成功於銀行劫去3萬3千元。其後警方於被告元朗錦上路住所附近將他拘捕,並於其家中搜出190克舒樂安定。
被告於1990年與5名社團人士,與敵對派系於錦田城門新村發生爭執,其後演變成暴力事件,被告等人以刀、木棍及水喉鐵進行襲擊,事件中敵派一名男子被打至頭骨爆裂而死,被告於案中被裁定誤殺罪成,被判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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