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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年稱,特區政府決定放寬對中小企信貸保證,助解決資金周轉難題。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為了協助中小企業應對金融海嘯帶來的經營困難,香港特區政府決定,將中小企信貸保證計劃的兩項信貸保證額合併,即最高100萬營運資金及最高500萬器材設備信貸保證額可以混合使用,並延長還款期至5年,以及可循環再用1次;中小企市場推廣基金的資助,也增至15萬元。換言之,加上銀行提供的另一半保證額,中小企最高可借貸共1,200萬元,貸款用途可以全部用作營運資金,而借款悉數還清後,信貸保證額可循環再用1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面對經濟不明朗,政府正尋求多種方法,協助佔全港企業98%的中小企,並與銀行界商討,以回應中小企的困難。她指出,政府建議,取消中小企信貸保證計劃下的營運設備及器材貸款和營運資金貸款的個別上限,但保留每家中小企600萬元的整體信貸保證上限,即政府的最高信貸保證額600萬元,可靈活運用於營運設備及器材貸款與營運資金貸款。
本周二向立會提交建議
當局解釋,採取這一措施,主要是因為很多中小企表示,現時中小企業最大的困難是需要營運資金作周轉之用,而對於擴充設備及器材的資金需求相對沒有那麼迫切。當局將於本周二(10月21日)向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提交建議。劉吳惠蘭期望,立法會可同意召開特別財務委員會,盡快討論及批核。
中小企信貸保證計劃是特首於2001年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出的。計劃實施7年來,獲得批准的設備器材信貸保證個案有13,878宗,累積的信貸保證額達76億8千多萬;獲得批准的營運資金信貸保證個案有162宗,累積的信貸保證額有8千3百多萬。
推廣基金資助增5成
政府並計劃增加對中小企市場推廣基金的資助,累積資助上限由目前的10萬元,增至15萬元;每次申請的最高資助額,由3萬增至5萬元;推廣媒介也放寬至包括展覽籌辦機構網頁,以及以出口市場為目標對象的貿易刊物上刊登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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