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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云「懸案揭秘」,「五斗米」的「秘」仍沒揭出來。照片由作者提供
琴台客聚
有學生問:「陶淵明說『不為五斗米折腰』。所謂『五斗米』,究竟作何解釋?」正想告以「微薄的官俸」,但回心一想,不對呀,既然「微薄」,「劈炮」理所當然;換言之,若是「豐厚」,陶先生就照幹下去了?
於是決不做「五柳先生」,忙說歸家翻書查究,再為之告。先查《漢語大詞典》,果然釋「微薄的官俸」;再查新「辭海」、《辭源》,一樣此義。不忿氣,再找一些論說陶淵明的書,皆無對此詞的解釋。日前偶閱《金庸散文》,內赫有〈談「不為五斗米折腰」〉一文,大喜。一看,卻不得要領,難令我信服。金庸引歷史學家繆鉞的見解,指南朝士大夫的食量,大概每月五斗米左右,約當今日的一市斗,所以陶淵明的「不為五斗米折腰」,就是說「我一個人每月有五斗米也就可以飽了,何必要做縣令,逢迎這些沒有品格的小人。」金庸引申,即是「不能為了區區一飽而折腰」,並非釋作「不能為了五斗米的官俸而折腰」。
至此,金庸有懷疑:如果有了高薪俸祿,陶淵明的腰就不妨一折再折了?這與我的猜想不謀而合。但事實上,陶先生歸隱後,朝廷再要他做官,權貴仍願與之交,他都婉拒了。這可證他非為官大官小而辭官,他確是不想「折腰」了。
繼續翻書,找到一本看似是噱頭的書:《陶淵明懸案揭秘》(王定璋著,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一九九六年十月),封面即有一條小標題:〈「不為五斗米折腰」的內涵是甚麼?〉頓喜,忙翻閱。行文學術味道足,駁斥逯欽立「五斗米」即「五斗米道」的說法尤精彩。所謂「五斗米道」,指早期民間道教而言,相傳入道者須交五斗米,因以為名。陶淵明不屑於向門閥世族王凝之這個五斗米道徒卑躬屈節,所以才棄官歸隱。王定璋大不以為然,引論否定,但他最後的結論還是「微薄的官俸」。我又一次失望。
繼續翻書,卒找到王素英、王懷忠寫的〈「五斗米」:微薄的薪俸?〉(刊《咬文嚼字三百篇》下卷)。此文據《晉百官表注》指出,當時的官俸是「半錢半穀」制,即錢、米各佔一半。以陶淵明所做的縣令來說,則是「月錢二千五百,米十五斛」。而一斛為十斗,一天的工資正好是五斗米和八十三文錢,而八十三文錢也是五斗米的價錢。當時,每斗合現在三斤二襾,五斗米就是現時的十六斤;將另一半錢也折合成米的話,每天合三十二斤。該文指:「這樣的工資待遇在當時來說可謂相當優厚了。」
原來如此!陶淵明所棄的官職,非工資少也!這正顯出他的視富貴如浮雲。但他為何不說「十斗米」或「五斗八十三錢」呢?更不說是「日工資」呢?該文推論:「一、物價不穩,以錢折米時多時少;二、說話時正在氣頭上,所以也就顧不上說得那麼具體細緻了。」
在我所看過的資料中,這一說以晉朝的官俸制來證陶淵明的「五斗米」,是最令人信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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