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堅
日前有報道,不少港人因壓力過大,透過各式各樣的行為減壓,包括酗酒、沉迷打機、沉溺購物等等。香港明愛表示,有求助者受壓時,會透過拔頭髮和眼眉毛獲得快感,暫時忘記緊張,其他沉迷行為包括縱火、自毀和偷竊等。
在外國如澳洲,每年都會發生長達數星期的叢林大火,造成大量林木損失,濃煙引致空氣污染,有害健康,大火亦會危害民居的人身安全。很多時候,警方都會捉到一些縱火匪徒,他們都沒有犯案或縱火動機,但卻做出這些犯罪行為。其實,他們可能患有「縱火狂」這個病症。
「縱火狂」的醫學名稱是「病態性縱火」,屬「衝動控制障礙症」(Impulses Control Disorder)一種,與病態賭博、購物(「購物狂」)或失控的偷竊行為屬同一類。患者會在沒有動機或原因下,重複做出縱火行為,燒毀物件,造成財物或林木損失,甚至人命傷亡。再者,患者會重複出現與縱火或燃燒的思想,這類衝動最後更成癮,嚴重者甚至會失控。縱火前會坐立不安、焦躁不安,產生如毒癮般的現象,患者會因為無法抵抗誘惑或衝動,而做出縱火行為,部分人於事後會感到後悔及內疚,影響日常生活:甚至工作和家庭。
根據外國統計,「縱火狂」患者多是男性,外國甚至有患者因此而自殺,然而香港並沒有正式的統計數據。「縱火狂」患者多數亦同時患有情緒病、抑鬱症、焦慮症、暴食症、酗酒和濫用藥物等「衝動控制障礙」。
病發時,患者的縱火慾望不斷在腦內盤旋,揮之不去,無法抗拒。他們有強烈縱火的衝動、慾望,縱火前會坐立不安、焦躁不安,事後會即時感到非常興奮,因為縱火行為似乎把情緒穩定下來。患者會重複出現與縱火或燃燒及相關的思想,而這些縱火行為令患者感到困擾,因此患者若不妥善及早就醫,會有嚴重刑毀或犯罪傾向;而治療方法主要是靠藥物和認知行為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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