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建峰
幼女所讀的幼稚園,上星期一是教師專業發展日,放假一天,自己就要當起保母,突然靈機一觸,帶女兒往中央圖書館的活動室玩。想不到這個一時之念,讓我見識到「親子」的可怖。
在我心中,帶女兒來,也就是所謂的「放狗」活動,即讓小朋友有一個空間+其他小朋友,可以在小朋友的氛圍中樂一樂。今天的家居,特別是私人屋苑,讓鄰居交往的機會大大減少,所以禮失求諸公共設施,類似的活動屋,成了小朋友與小朋友相處的大好機會。我的做法是:把小朋友帶到現場,責任已了,只要她不要打別人和自己摔倒,我就樂得空閒,袖手旁觀了。
但是其他父母不是這樣想。在進場之前,我目睹一個母親抱著自己一歲多一點的女兒,四處找人「單挑」。「你個女多大呀?一歲半?那她懂得說爸爸、媽媽、吃、玩未?還未懂?我女兒就懂了,她已經開始有句子了,有Subject、有Object了……」
也有母親沒有這麼挑釁性,但是就全部用英文和兩歲左右的兒子對話。英文的發音也有不錯的,但是明顯地不是用英語作母語的,於是和小朋友的對話就如上英語會話課。「John, this is bear.」「John, don,t run!」令我聯想到訓練尋回犬。
至於活動室以外的小桌,不斷作英語會話訓練的母與子,就不在話下了。我明白父母望子成鬼佬的渴望,但是難得的機會,帶小朋友來又安全又自由的活動場地,大家好好瘋一場,不是更好嗎?也許在父母心中,今天不努力,老大徒傷悲,但是在小朋友的角度來看,與自己一起在中央圖書館的,該是生活中的父母,而不是另一個playgroup的姐姐,或幼稚園的nets teacher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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