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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年屆退休的星洲夫婦,指星展銀行在銷售雷曼產品時作出失實陳述,昨入稟高院提出索償。圖為本港一星展銀行分行。 資料圖片
【本報訊】首次有雷曼債券苦主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銀行賠償投資本金。一對年屆退休之齡的星洲夫婦欲來港安享晚年,聲稱受星展銀行職員游說,兩度購買雷曼相關投資產品,結果126萬美元(約982萬港元)投資化為烏有。該對夫婦指星展銀行作出失實陳述,聲稱有關產品比定期儲蓄更安全,且本金最多只會損失八分之一,昨入稟要求銀行賠償損失。高等法院首次處理有關雷曼兄弟的申索個案,涉及金額亦比以往的索償個案為高。
原訴人Stephen Tou Kwok Woon及Wong Fung Chun報稱為新加坡居民,目前於美國三藩市暫住,丈夫Stephen Tou Kwok Woon據悉為熱力學及航天工程方面的專家,曾於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倫敦城市大學等院校參與研究工作。
稱銷售過程僅20分鐘
兩名原告於入稟狀透露,兩人於2006年打算退休後來港定居,並已變賣星洲的物業及將所有資產轉移至香港星展銀行保存,該年7月兩人往銅鑼灣軒尼斯道的星展銀行分行,一名自稱為助理副總裁及財務關係經理的「Jay Chan」接觸兩人,游說購買涉及雷曼兄弟等8間財務機構的結構零售債券,「Jay Chan」稱該產品的風險比定期存款更低,又指最壞的狀況是虧蝕本金的八分之一,兩人最後決定投資95萬美元,整個銷售過程僅20分鐘。
兩名原訴人續稱,「Jay Chan」於去年4月再聯絡兩人,推銷另一款與雷曼相關的結構零售債券,兩人再投資31萬美元。至今年10月雷曼兄弟倒閉後,星展銀行致電兩人,表示兩人所購產品的價值已跌至近乎零,兩人立即向星展銀行投訴,但未能獲得滿意答覆。兩人指星展銀行作出失實陳述,訛稱損失僅為本金的八分之一,又未有詳解有關產品風險及評估兩人的風險承受能力,要求星展銀行作出賠償。
小額錢債處接數十案
對於有市民入稟高等法院,向星展香港追討可能被誤導而購入雷曼投資產品的賠償。該行發言人表示,由於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因此不就事件作出評論。
雷曼兄弟自今年10月倒閉後,部分雷曼苦主經已採取各種法律行動,包括有數十名苦主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銀行誤導及作出失實陳述而索償。日前一名文盲老漁民入稟區域法院指中國銀行誤導及索償80萬元,屬首位正式循民事途徑入稟的雷曼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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