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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本利批評電力公司買入燃料費用的實報實銷制,由用戶承擔燃料價格波動的全部風險,電力公司則坐享每年一成的利潤。 資料圖片
【本報訊】有學者指電力公司在買入燃料時,將價格波動的所有風險悉數轉嫁於用戶身上,電力公司則坐享每年一成的利潤;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回應謂,現時港燈燃料費出現的10億港元負結餘,當局會研究港燈如何收回這個差額。
理大會計及金融學院副教授林本利接受港台節目訪問時說,現時電力公司買入燃料的費用,採用實報實銷制,由用戶承擔燃料價格波動的全部風險。他認為政府應在利潤管制協議內加入條款,令電力公司攤分燃料價格波動的風險。
邱騰華:收回10億燃料債待研究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則在同一節目表示,燃料費是實報實銷,電力公司收多了,都要攤還分回用戶,若有負債,政府就要研究電力公司如何收回這個差額,這筆數是公平的。
他又說,港燈是以燃煤為主,今年的情況較為特別,煤價一度升至200美元一噸的歷史高位,遠高於港燈原先86美元的估價,令港燈在燃料費出現10億港元負結餘,當局會研究港燈如何收回這個差額。他補充說,港燈暫時承諾,這筆差額在未來一年都不會追收。
邱騰華認為,港燈估算新一年煤價為137美元一噸是合理的,又指政府降低准許利潤,和審視港燈發展計劃後,基本電費減幅達到破紀錄的近兩成,令用戶可享5.9%的電費減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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