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港 香港大學亞洲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醫管局每年的公帑開支約286億元,加上其機構規模、員工人數及專業職能,是本港極具影響力的公營機構之一。可惜,醫管局的「天天有小事,半月一大事,『過一排』無事,然後繼續失控做事」作風,令市民感到憂慮,缺乏信心。
從明愛醫院「叫瀕危者先打999」一事上,先不論前線職員有無犯錯,只需看一看其行政總監馬學章兩天內的嘴臉,由「按指引辦事」、「職員已做到最好,死者已得到最好的服務」,到因為周一嶽局長一句「差強人意」後,就立即改為「承認我們反應不足」、「當然我們同事間都有歉意,如果覺得昨天的表達未達到這意思,我在這裡代表明愛醫院向公眾及死者家人道歉」。前倨後恭的態度,不但暴露其危機管理不合格、政治意識零分,而他巧言佞色的能事,卻令人大開眼界。
問題屢見不鮮 投訴不了了之
事件反映,醫管局中、高層根本視問題為無物,往往只會在傳媒的壓力下才會認錯,現有制度上根本無法促使醫管局在失誤問題上作出應有回應和處理。值得留意的是,每當出現醫療事故,私營醫生會受香港醫務委員會的跟進及聆訊,而公營醫生方面,卻只有無需公開、無需聆訊、自行判決的醫管局內公眾投訴委員會去處理,這種做法與80年代前港英警察貪污盛行年代「自己人查自己人」無異;21世紀仍然出現如斯情況,令人嘖嘖稱奇。
本港公營醫療出現問題屢見不鮮,以2007年為例,涉及公營醫療的投訴就有2,483宗,其中,上訴至醫管局內的公眾投訴委員會的就有258宗;然而,當中僅8宗從該委員會上訴得直。值得留意的是,委員會成員全由醫管局任命,絕少非業界人士參與,加上行政上由醫管局總部提供支援,其運作亦密不透風;投訴者不但未必會獲委員接見,連傳召和懲處醫護人員的權力也欠奉,所有跟進工作的權力,都只集中在醫管局管理層手中。最令人感慨良多的是,整個投訴過程中,投訴者往往只收到「投訴已被接納」、「投訴仍在處理」及「投訴結果」三份書面回覆;多問一句,就會用涉及《私隱條例》諸多推搪。
建立公營醫療事故處理機制
公營醫療事故投訴機制似有實無,形同虛設,存在重大問題;程序之多、之繁複、時間之冗長,往往會迫使受害人放棄投訴。在投訴人有冤無路訴的情況下,不是仰天長嘯,就唯有訴諸傳媒及政黨求助,每個這些層段,輿論壓力形成,政府高層亦「忠臣無力可回天」。
要使公帑有效運用,而且都能令市民感覺良好,單憑「鋪鋪清」式的解決方法不能解決問題,唯有促請特區政府參考警監會的經驗,即時建立獨立、公開、合理的新公營醫療事故處理機制,讓權力和龐大公共資源在陽光下運作,讓生命得到保障和尊重。
從公共政策的有效性而言,「指引只是伴碟,救人至上的意識才是主菜」;而不論是醫護人員、職員有人命攸關的意識,就算是一般市民都需要存在。事已至此,進一步打擊醫護人士的士氣,無助於維繫醫護人士的良好關係。但長期讓僵化而缺乏有效、獨立而且透明度高的制度去監管與市民生命攸關的公營醫療,不但會為政府帶來接二連三的打擊,對管治威信造成嚴重負面影響,更會阻礙醫療制度的進一步發展和融資的諮詢。政府應何從何去,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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