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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頓教授。
霍爾姆斯.羅斯頓教授1953年畢業於美國北卡羅萊納戴維森學院(Davidson College),獲得物理與數學學士學位。其後,他考進李奇蒙德的協合神學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 in Richmond)進修,於1958年取得宗教研究博士學位。及後,他在匹茲堡大學(University of Pittsburgh),攻讀科學哲學碩士學位,及後往科羅拉多大學(University of Colorado)哲學系任教。他被學界稱為「環境倫理學之父」,曾獲「鄧普頓宗教促進獎」(Templeton Prize)。他任教美國科羅拉多州立大學,著作有《基因、創造、上帝》(Genes, Genesis and God)、《科學與宗教:批判研究》(Science and religion:a critical survey)、《哲學走向荒野》(Philosophy gone wild:environmental ethics)、《環境倫理學:對自然界的義務與自然界的價值》(Environmental ethics: duties to and values in the natural world)和《保存天然價值》(Conserving natural value)等。
1932年,羅斯頓教授出生於美國維吉尼亞州強普山(Jump Mountain)下的村莊。他認為,高山能夠引導人類仰望比天空更高的境界。他於70歲生日的時候,買了一個將來與先人一起安眠在家族墓園時要用的墓碑,上面刻著「一位走向野性的哲學家」(A philosopher gone wild),由小到老他也一直擁抱著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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