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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東興(左)曾在毛澤東身邊工作30餘年。網上圖片
25日(1978年11月25日,中央工作會議)大會開過,當天晚上,我到江一真的房間,同他商量是否指名道姓地批評汪東興。
我們認為汪東興在粉碎「四人幫」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這本來是一件該做的事,但還是應該承認他立了大功。沒有他的積極參與,不動用歸他直接指揮的8341部隊,1976年10月一舉粉碎「四人幫」的事就辦不成。但是要講「兩個凡是」的提法和對它的堅持,對真理標準問題討論的抵制,對平反「天安門事件」和鄧小平出來領導我們黨和國家的工作的阻撓,對解決「文革」中的冤假錯案和康生問題的消極態度等等,汪東興欠的賬就很多。他在立場上的的確確非常錯誤,態度上非常不好。在堅持「兩個凡是」的事情上他起著大後台的作用——本人出面說了許多不像樣子的話,又是其他堅持「兩個凡是」的人的後台老闆。不把他的名字點出來,許多事情就講不透徹,許多問題就說不明白。
是否點名 反覆斟酌
在前十幾天的分組會上,發言中涉及汪東興負責的事情,還都避開說出他的大名。在看簡報上的報道時,我們總覺得這種藏頭露尾的做法,同充分發揚民主的精神不符。民主不是恩賜的,只有自己來採取積極行動。而且,汪東興就在這個會上,他雖然不到我們的分組會上來,但我們的批評他會從簡報上看得到。如果他認為我們的批評與事實不相符合或者有不符之處,他可以聲明。如果他認為我們講的道理不對,他也可以反駁,雙方可以進行討論爭論。我們有民主的權利,他是黨中央的副主席,當然也有自己的民主權利。左思右想,我們認為會議開到這樣一個階段,是到了該指名道姓批評汪東興的時候了,覺得這樣做對會議有好處。
當然我們也不是沒有顧慮。我們知道,我們想做的事是在一個規模相當大的會議上直截了當地批評黨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做這樣的事在黨章上是完全允許的,一個黨員看到黨內不論什麼人有重大的錯誤和缺點,本來就有責任去進行嚴厲的批評。我們也相信我們的批評是看準之後才採取的行動,不是沒有看準就幹的莽撞行為,而且可以收到積極的效果。但是這畢竟是一件大事,而且不知道黨的歷史上有沒有這樣的先例,不能不反覆考慮。我們也想過最好請示領導得到同意後才做這樣的事,但又覺得不便。因此,就決定自己來擔當這個責任了。 ■摘自《1978:我親歷的那次歷史大轉折》——于光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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