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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排左起,汪東興、李先念、鄧小平、華國鋒於1977年參觀農業機械化展覽。 資料圖片
——于光遠憶1978:點名批評汪東興
1977年2月7日,兩報一刊社論《學好文件抓住綱》發表。這篇社論是「兩個凡是」的第二個版本。這篇社論提出,「凡是毛主席做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這是「兩個凡是」的標準版本。
這篇社論究竟是怎麼產生的呢?在指名批評汪東興之後,人們才知道原來汪東興在《人民日報》社論清樣上有這樣一段「批示」:「我看可以用。」
他決定發兩報一刊社論。當時耿飆負責中央宣傳口。這篇社論發到中央宣傳口,耿飆找幾個宣傳口的同志討論時說:「登這篇文章,等於『四人幫』沒有粉碎。如果按照這篇文章的『兩個凡是』,什麼事情也辦不成了。」
汪堅持「兩個凡是」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報》發表真理標準問題文章。不到一個星期,5月17日,汪東興在一個小組會上講:「理論問題要慎重,特別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和《貫徹執行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原則》兩篇文章,我們都沒有看過。黨內外議論紛紛,實際上是把矛頭指向主席思想。我們黨報不能這樣幹,這是哪個中央的意見?!……要堅持、捍衛毛澤東思想。要查一查,接受教訓,統一認識,下不為例。當然,對於活躍思想有好處,但《人民日報》要有黨性,中宣部要把好這個關。」
《光明日報》那篇文章的產生,汪東興完全清楚。他知道鄧小平在這個問題上的言論,也知道它產生的背景。可是他用「這是哪個中央的意見」這樣的語言來反對。
鄧小平倡活躍思想
1977年7、8月間,《人民日報》上發表了蘇紹智、馮蘭瑞合寫的《駁姚文元按勞分配產生資產階級的謬論》一文。鄧小平看到這篇文章後,專門帶信到國務院研究室,說這篇文章的觀點是對的,但作者的思想還不夠解放,提出要國務院研究室再寫一篇大文章。於是由國務院研究室成立了一個寫作組。寫成後送鄧小平看過,並根據鄧小平的意見,經過修改最後定稿的。
這篇文章的寫作經過了鄧小平這一點,汪東興可以說知道得很清楚。所以,他講那番話完全是針對鄧小平的,是反對鄧小平的。不過他多少有點顧慮。因此多說了一句「對活躍思想有好處」之類的話,但是他又用「矛頭指向主席思想」這樣的話來壓人,他的意圖是十分明顯的。(四) ■摘自《1978:我親歷的那次歷史大轉折》--于光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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