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9年1月10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財經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券商洩密交易首案罪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1-10]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廣發證券原總裁董正青(小圖)洩露內幕信息罪構成,昨日在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300萬元。 資料圖片

——廣發證券前總裁判4年 胞弟非法獲利逾億

本報記者:海巖

 內地券商內幕交易第一案昨日在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廣發證券原總裁董正青被判構成洩露內幕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300萬元,但檢方對董正青的另一項指控內幕交易罪則不成立;而與其一同受審的胞弟董德偉和同學趙書亞,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以及有期徒刑1年9個月。對於一審判決結果,三被告均當庭表示將上訴。

 董正青因在廣發證券借殼事件中涉嫌內幕交易和洩露內幕信息,於2007年7月19日被逮捕。1年後,董正青及其胞弟董德偉以及同學趙書亞3人因上述事件受到指控,其後分別在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兩次「過堂」。

同學趙書亞 非法獲利逾百萬

 廣州市檢察院起訴書顯示,2006年2月至5月,董正青利用其個人直接主導廣發證券借殼上市的職務便利,多次將廣發證券借殼延邊公路上市的消息透露給其弟董德偉。董德偉遂投入7000餘萬元,購入1457萬餘股延邊公路,並在股價升高後賣出,獲利5000餘萬元,隨後通過提現和轉帳的方式提取本金及獲利共計1億餘元。同時董正青還將內幕信息透露給中專時的同學趙書亞,趙書亞即購買延邊公路股票獲利100多萬元。檢察機關認為,董正青等3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180條,構成內幕交易罪、洩露內幕信息罪。

 不過在此前的庭審中,董正青和趙書亞當庭翻供,稱公安機關調查時對其進行了誘供和逼供,上述證詞和口供是出於不得已。因此法院最終認為,現有證據尚不足以證實董正青與董德偉、趙書亞有內幕交易的共同主觀故意及客觀行為,故指控董正青內幕交易罪名不能成立。而董正青向被告人董德偉、趙書亞洩露該內幕信息,情節嚴重,構成洩露內幕信息罪。

董正青呼冤 3被告稱將上訴

 法院還判處,同時受審的董正青之弟董德偉構成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50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2800萬元;另一共犯趙書亞構成內幕交易罪,獲刑1年9個月,並處罰金100萬元,沒收100萬元違法所得。

 有報道稱在法庭宣判後董正青情緒激動,認為自己「有冤情」,並不斷大聲辯解。對於一審判決結果,3被告均表示將提起上訴。

 隨著「董正青案」完成審判,擱置1年有餘的廣發證券借殼延邊公路上市一事有望推進。此前消息人士透露,廣發證券借殼成功與否,將在董案宣判之後由監管部門裁量決定。昨日內地股市廣發系個股全線飆升。

相關新聞
港股單日轉勢跌38點 (圖)
中資電力股昨表現 (圖)
中資銀行股昨表現 (圖)
電企或成第二批注資行業 (圖)
華電國際預虧 受累電煤漲價 (圖)
王冬勝料港今年負增長2% (圖)
美商會新主席看好港商貿 (圖)
港股走勢 瑞銀麥格理好淡分歧 (圖)
大行齊唱淡 港交所倒跌 (圖)
有線寬頻業績料「見紅」 (圖)
年尾促銷 零售股生意逆市增 (圖)
摩通降中石油評級至中性 (圖)
方興地產籌組23億貸款
恆發停售杭州路橋項目
看好樓市復甦 野村薦新地恆地
京客隆維持今年增40門店 (圖)
傳為富通事件負責 平保首席投資官離職 (圖)
國壽料全年發展嚴峻 (圖)
豐德麗終止配售協議
受累訴訟 東方明珠發盈警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財經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