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通社21日電:備受關注的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受賄案,今天終有結果。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1日對該案宣布二審裁定,維持一審法院對劉志華的死緩判決。
劉志華是1995年原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落馬以來,受到刑法制裁的最高級別北京官員。
08年10月18日,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志華案宣告一審判決,認定劉志華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696萬餘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情節特別嚴重,應當適用死刑刑罰。但鑒於劉志華案發後能主動坦白部分犯罪事實,絕大部分贓款、贓物已追繳,遂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一審宣判後,劉志華不服,提出上訴。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劉志華的上訴,維持原判。
據媒體透露,直接扳倒劉志華的竟是一盤長達60分鐘的性愛錄像帶,錄像的男女主角正是劉志華和他的一名情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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