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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通社、中央社4日消息:轉為污點證人的扁家「大賬房」陳鎮慧,今天以涉嫌貪污、洗錢、偽造文書以及偽證等罪名出庭,特偵組檢察官論告結束後,法官蔡守訓照例詢問陳鎮慧是否認罪。陳鎮慧表示,對於貪污、侵佔和詐領「國務機要費」的部分她不認罪,只願意承認涉嫌偽造文書罪。陳鎮慧表示,在「總統府」任職的8年來,她只是盡會計職責,把賬目做好,完全不知道陳水扁、吳淑珍等如何使用;至於,把「國務機要費」搬到扁家,是受吳淑珍指示,她甚至要求與扁珍對質。
台北地院今天召開的準備程序庭,主要是針對洗錢案和「國務機要費」案。陳鎮慧自從去年11月20日轉為污點證人,離開台北看守所後,到現在已經有77天沒有公開現身。4日上午9點15分,在律師林達傑的陪同下,陳鎮慧一身黑衣、戴著大墨鏡走進法院,不知是太緊張,還是大墨鏡的影響,陳鎮慧差點跌了一跤。
稱並非心腹 僅為「提款機」
陳鎮慧在出庭時強調,「總統府」會計處與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都告訴她,「國務機要費」是「總統」的錢,即使官邸向她請款,也須經辦公室主任核准,她沒有侵佔「國務機要費」。其委任律師林達傑表示,陳鎮慧在「國務機要費」部分,都是聽從上屬公務員的命令,且陳鎮慧主觀認知「國務機要費」是「總統」的個人財產,不知道機要費必須因公支出,也沒有從中謀得任何利益。林達傑認為,與其說陳鎮慧是陳水扁的「心腹」,還不如說她是「提款機」。
與扁珍對質 檢方未有反對
有關洗錢部分,陳鎮慧表示,並不知道匯的是什麼錢,也不知道是不是犯法的錢,完全是聽吳淑珍說要匯款就匯款。其律師林達傑說,匯款都是吳淑珍已經向銀行交代好,陳鎮慧只是配合聽命匯款,吳淑珍也不會向她說明資金來源,應不構成犯罪。陳鎮慧更透過律師向法官要求,和同案被告陳水扁、吳淑珍和馬永成、林德訓等四人當面對質。由於檢方沒有反對,只要法官同意,未來在法庭上有可能將上演陳鎮慧當面質疑扁珍的勁爆場面。
有分析說,對扁珍最具殺傷力的是扁家「大賬房」陳鎮慧,她跟了陳水扁20多年,對扁家財務運作了如指掌。特偵組指控她涉貪污及偽證罪,她對偽證罪願意認罪,但貪污部分因是重罪,也不符認罪協商要件而未認罪,但她仍供出案情,對扁家是否構成貪污等犯罪,有關鍵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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